问题
福州出口加工区一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答疑及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1、问题: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并在解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投标单位和工程项目名称……是否有误?因为银行电脑无法在备注栏内注明这么多字数,且汇款凭证上其它地方已有体现投标单位名称一项。 答:解款凭证备注栏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2、问题:招标文件第9-10页,10.1.1、10.1.2所述内容与第31-45页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顺序均有出入,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31-45页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 3、本招标项目原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按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合同价内的70%支付;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后且在工程结算报告经马尾区财政局审定批复后的30天内,付至审定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85%;留15%作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现修改为:“工程完工后按监理工程师审定并报业主批准的合同价内的80%支付;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后且在工程结算报告经马尾区财政局审定批复后的30天内,付至审定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85%;留15%作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 4、问题:招标文件第42页,“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应是附在“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清单”里,但为何却又将其单独列为第5点附在最后? 答:“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应以附在“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清单”里为准。但其表格格式及内容应以招标文件第45页第5点为准(可扩展)。 5、问题:投标承诺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授权委托书重复提供。 答:只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 6、本招标项目养护期为竣工之日起三年,因增加两年养护期,则保修金增加10%,即本招标项目的保修金为合同价的15%。 7、招标文件第11页,“12.2.5………经核对,中标因工程量清单误差造成工程造价在±3%以内的不予调整,工程造价误差在±2%以外的……。”修改为:“ ………经核对,中标后因工程量清单误差造成工程造价在±3%以内的不予调整,工程造价误差在±3%以外的,招标人确认后对超出±3%以外的部分计入总价予以调整发包价,施工过程中若无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的,工程造价不再调整。超过7天未提出意见则视为对马尾区财政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无异议,不再作调整。” 8、问题:园林企业施工员专业主要为园林施工员,市政及水电施工员是否应该更正为园林施工员或园林及土建施工员?招标文件第36页,是否需要填写安全员、预算员配备情况?若五大员证上单位非本公司,可否提供证上单位解聘证明及本单位劳动合同书? 答:招标文件中第36页原内容“注: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时所派的一致;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③市政施工员(1名)、水电施工员(1人)、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都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①-③项目部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现修改为:“注: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时所派的一致;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③园林施工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预算员(1名)都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①-③项目部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岗位证上单位非本公司,需有变更记录,提供证上原单位解聘证明及本单位劳动合同书无效”。 9、根据闽建风景[2008]6号文规定,取消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要求。 10.问题:投标时,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包含招标文件第38、39页内容? 答:资格审查文件目录(第38页内容)有包含,资格标编制说明(第39页内容)不包含。 11、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开发区长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