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招标文件第9页“7.4投标人在…若该工程的建设工期延长,投标人应自选考虑部分监理费。…予以考虑。”对监理人有失公平。本项目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委托人可否按国家规定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2.招标文件第26页,第十一条不符合国家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更改相关条款? 3.招标文件第50页“附三、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备注“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及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以上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手册)。”与第19页“说明3.投标人及总监…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为准。”相矛盾,第50页备注2是否有笔误?建议取消“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以上”这几个字。 4.招标文件第19页26、“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壹名监理员协助建设单位项目部工作,”请问这名监理员是从中标人项目监理部人员中选取吗? 5.招标文件第26页合同专用条件第十三条“其余按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按月支付”。请问其余按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按月支付至监理费总额的95%吗?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