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南台大道(上三路至南二环路段)两侧绿化带建设 工程(东侧绿化带)(施工)(重新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1.删除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第7.1条款中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 2.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条款中其他项里的34.2.15 项目负责人 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本企业在岗人员证明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及以上原件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证明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项目部其他现场岗位人员及技术工人(指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 [2016]24号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及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备案时,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中标后按招标人的要求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个日历日内按项目部其他现场岗位人员及技术工人,将所配备人员的资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进行核对,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所提供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书未能体现专业的,则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仍未能体现专业的件必须完整,不得缺页。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人数要求及其他条款均应符合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件要求。 注:1、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2、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材料员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3、绿化工、花卉工、花卉园艺师等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4 、建筑工程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因电子平台操作问题,本条约定与《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3.1.8条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及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矛盾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 3.本项目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文件依据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时作相同修改。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月8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