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招标文件P7页项号7“招标人公布的监理服务费用为46.5174万元”,与P3页2.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人民币46.5171万元”及P12页7.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监理酬金报价按46.5171万元”不一致,按监理费计算过程应该为“46.5174万元”。
2、招标文件P25页备注e,投标人和总监的荣誉、信誉提供获奖的网络查询打印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3、招标文件P25页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中的“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包含“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那么P27页监理企业信誉评分标准中的“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应该也包含“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吧?
4、招标文件P26页说明3、“人员配备应满足后期备案要求,若不满足,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至满足备案要求为止”,但本项目人员配备已满足《闽建建[2013]35号》文件的规定,强烈要求删除此条。
5、本项目勿需提供仪器设备发票复印件吧?
6、招标文件P38页第四条“(四)乙方应当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检测,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因为对监理单位来说,试验、检测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由项目监理部人员送检,强烈要求取消此条款。
7、招标文件P54页2.1.1(1)“……监理工作包含道路工程、排水排污、桥梁涵洞、交通设施、电力管道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按P3页招标公告2.3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不包含“桥梁涵洞和电力管道”,建议删除P54页2.1.1(1)中的“桥梁涵洞和电力管道”内容。
8、招标文件P60页“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内容与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专用条件“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不一致,强烈要求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范本专用条件的“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的条款执行。此外, P63页4.2.3建议也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9、招标文件P61页4.1.1(1)①(d)“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而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监理部其他人员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α%计扣违约金”及P69页4.1.1(1)①(d)“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监理部其他人员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α%计扣违约金”,此处的“监理部其他人员”不包括“造价工程师”吧!因为按省厅闽建建[2014]25号文“二、从2015年1月1日起,新承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P65页6.2变更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还包含6.2.2条款,及6.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11、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12、根据闽建许[2015]274号《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四、2. 《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可代替相应注册证书用于项目的投标。工程招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涉及一级建造师、全国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请问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续期,在投标文件中附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应该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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