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乌山西路及劳动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市乌山西路及劳动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与补充的通知 各投标人: 福州市乌山西路及劳动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榕市政[2007]招045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62页中的“10、《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和闽建筑[2005]15号文件、闽建筑[2005]25号文件;”更改为“10、《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和闽建筑[2005]15号文件、闽建筑[2005]25号文件;闽建筑[2007]4号文件”。 2、招标文件第62页中的“材料价格按照2007第2 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中福州市2007年2月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预算价确定。机械台班单价按《2007年第1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规定执行。人工单价按按省建设厅2006年5月1日新规定执行”更改为“11、材料价格按照2007第2 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中福州市2007年2月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预算价确定。机械台班单价按《2007年第1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规定执行。人工单价按按闽建筑[2007]15号文规定执行。”。 3、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件,招标文件第21页中的27.3.4(2)款“投标报价中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规费、税金不按照规定标准计取。”更改为“投标报价中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各项公布的金额,规费、税金不按照规定标准计取。” 4、本项目招标范围变更为只包括福州市乌山西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不包括劳动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具体以提交经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参考。 5、各投标人到见到本通知后请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领取本书面补充通知、清单、控制价及光盘。 6、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推迟到2007年5月3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不变。 本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通知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书面文本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无记名索取。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