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店西园二期14-18号楼(A标段)工程"的问题列表
1、标书第62页“13、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最后一栏标志为品牌及生产厂家”而软件不能生成这种格式,如若按软件生产格式则势必不能响应标书要求,而标书48页已有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可以标注品牌,所以是否可以考虑取消标书第62页“13、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最后一栏,减轻投标单位工作强度。
1、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为什么没有工程量清单、光盘、控制价、图纸?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在控制价±3%范围之内的,则不予调整是否合理?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9.1(5)需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请问此项费用按规定是由承包人支付吗?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中第26.1 预应力PHC管桩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款付至已完工作量的50%;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贵司审核后,工程款付至已完成桩基工程量的80%;主体封顶、结构验收合格、沉降符合设计要求,且工程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工程款付至桩基审核价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单体备案结束后结清。 第26.2 上部结构施工至4层后,工程款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60%(含10%预付款);上部结构施工至11层且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60%(含10%预付款);上部结构施工至14层工程款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60%(含10%预付款);上部结构施工至封顶且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60%(含10%预付款);拆除外墙脚手架后,工程款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60%(含1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70%;办理好档案馆归档手续和整齐单体备案资料后,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75%;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后,工程款付至审核造价的80%;工程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工程款付至审核造价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26.4 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上述条款及时支付在一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超过一个月发包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同期同档利率计算欠款利息。 以上条款是否合理?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33.1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为什么没有定出具体审查期限?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十违约、赔偿和争议,违约责任为什么只有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没有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招标工程控制价评审报告中18#楼(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取费是否有误?
1、若电子光盘与书面清单有冲突,是否以书面清单为准!请明确
答 疑 纪 要 榕营招[2007]第003号 各有关单位: 由本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新店西园二期14-18号楼(A标段)工程项目,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以答疑纪要的形式发放给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62页“13、主要材料价格表”最后一列“品牌及生产厂家”删除,修改后的格式见附表。 2、 各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及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工程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代理机构所提供的招标工程控制价中的各项目单价及总价仅做为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的参考。 3、 若提供的电子光盘与书面清单有冲突,以书面清单为准。 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营造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7年2月12日 附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编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用量 单位 单价(元)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