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宁化路、高顶路和象园路三条道路改造工程"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市宁化路、高顶路和象园路三条道路改造工程"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市宁化路、高顶路和象园路三条道路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福州市宁化路、高顶路和象园路三条道路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榕市政(2008)招074号)答疑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5.4.2条“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内容。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1条“招标人邀请全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委派本工程的建造师于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中的“第20项”改为“第17项”。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0.1.2条款“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详见第7章)”改为“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详见第6章)”。

二、投标人问:

1、如果注册地在福州市内的投标人是否可不提交P42页的格式?

答:注册地在福州市内的投标人可不提交《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承诺函》。

2、授权委托人与建造师能否为同一个人,即能否授权建造师参加开标评标活动?

答:是的。

 

 

以上内容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招标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OO八年九月八日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