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店镇象峰新苑项目设计招标"的问题列表 |
关于"新店镇象峰新苑项目设计招标"的综合答疑列表 | |||||||||||||||||||||||||||||||||||||||||||||||||||||||
新店镇象峰新苑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闽建融(F-2008)招字02-008号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1、问:用地范围内有高压线,庙宇否? 答: 2、问:安置户型的矛盾,按招标文件39页提供户型面积比例,该备注要求2000套经济租赁房,其中45㎡40%为800套。60㎡30%为1200套。总面积45×800+60×1200=108000。已超过本小区总建筑面积。其它户型如何处理? 答:招标文件39页提供户型面积比例及备注1内容有误,现重新(附件二)内容附后。 3、问:规划设计条件中,第四条未考虑轻轨情况,可能无法达到? 答: 4、问:规划设计条件中,第九条意思不明确,是否施工中仍应考虑原有道路畅通? 答: 5、问:该地块是否对建筑高度不作限制? 答: 6、问:附件一与选址红线图中建筑用地面积不同,以哪个为准? 答: 7、基地内轨道线是否为地铁线路,该轨道线路深度为多少?上方有无条件设计住宅?与周边建筑退让关系请予以明确。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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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象峰新苑项目设计招标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闽建融(F-2008)招字02-008号
各投标人: 1、该项目的实用地面积统一按32890㎡计算(扣除轻轨、内河及城市绿化带)。 2、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须知第15、16项“开标及截标时间:2008年9月8 日9时 00分”;现更改为:“开标及截标时间:2008年9月 9 日9时 00分”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