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福峡路、鳌峰坊巷、观风亭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的问题列表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用现金以电汇或转账行式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的到账凭证为准),并且汇款账户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以废标处理。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市福峡路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汇款凭证上注明是否要写明工程全称:福州市福峡路、鳌峰坊巷、观风亭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投标保证金。

关于"福州市福峡路、鳌峰坊巷、观风亭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市福峡路、鳌峰坊巷、观风亭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澄清与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榕市政[2008]058

 

1问: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用现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的到账凭证为准),并且汇款账户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以废标处理。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市福峡路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汇款凭证上注明是否要写明工程全称:福州市福峡路、鳌峰坊巷、观风亭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投标保证金。

答:仍按招标文件执行。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是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本工程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089290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福州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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