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东苔线事故多发路段整改工程"的综合答疑列表 |
连江东苔线事故多发路段整改工程 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编号为:TY-2008-005的连江东苔线事故多发路段整改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 项目经理应由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的建造师担任(临时建造师尚未领证的,需提供原项目经理证书及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 2. 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章)”栏下增加:“代理人签字”。 3. 计量员具有省级以上交通部门颁发的造价员以上资格证,可以使用交通部颁发的造价师证。 4. 试验工程师也可以用省级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代替。 5.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组成中报价需附单价分析表。 6. 100章103-2临时用地、103-4电讯设施控制价中临时用地未计算费用,电讯设施按一公里计算,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7. 安装工程中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措施费不能低于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 招标文件第10页第9行“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开标时应随带原件备查,评委认为必要时进行原件核对”,是指 9. 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书附表只需提供表1、表3、表4,格式按《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填写。 10. 关于本工程的优惠幅度、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及保证金金额等问题是由连江县委办公会议根据本工程情况决定的。 11. 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法人或代理人的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 12. 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但需加盖密封章。
招标人:连江县东苔线黑点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福建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