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路道路工程(监理)"的问题列表 |
关于"朝阳路道路工程(监理)"的综合答疑列表 |
闽建价咨(2008)042号
朝阳路道路工程 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现就朝阳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榕市政[2008]招040号)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1. 招标文件P17第28.4(4)②条款,原“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2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更改为:“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2. 项目监理部人员的职称以岗位证书注明的为准,若岗位证书未注明的,以职称证书注明的为准。 3. 投标人及总监近三年的业绩的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备案表、监理手册)为准。
招 标 人: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