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配套服务用房南后街段(II期工程)监理"的问题列表
闽建工程造价公司现在建设主管部门报名都不要求记名,你们还要,是不是可以把报名的清单泄露给某些人.你们就连抽签的标也要记名,真不知道你们有何居心.小心最近检察机关在大抓人.恶心
招标文件第4页、15.1条招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与招标文件第9页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监理大纲正本1份,副本2份”相矛盾。请问能否将其统一改为”招标文件份数(包括监理大纲)正本1份,副本1份。”
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配套服务用房南后街段(II期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质疑 1.招标文件第4页第9条款与第9页15、投标文件的分数的规定不一致,以何为准? 2.招标文件第16页监理人员配备要求,若人员监理岗位证无法体现最高职称,对监理人员职称的判定是否以职称证上体现的为准? 3. 招标文件第16页,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界定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然而,因为建设部令第158号文已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建设部令第102号作废。请问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界定是否应该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若按158号文执行,工程类别、等级应该按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哪个类别来界定? 4. 招标文件第31页 “第二十六条”不符合国家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更改相关条款? 5.招标文件第31-32页第三十九条第3点,此条款对监理人有失公平,也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能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以示公平与合理。 6.招标文件第15页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同类同等业绩及信誉的年限为“近三年”,第18页投标人同类同等监理业绩的年限为“近三年”。然而根据闽建建〔2007〕20号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同类同等业绩及信誉与投标人同类同等业绩的年限均为“近五年”请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7.招标文件第16页28.3.14,“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人,安装类专业2人。”请问应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几人,监理员几人?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几人,监理员几人?请明确。 8.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否重复计分? 9.招标文件第10页“17.3监理大纲副本一律采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封面…”而代理提供的封面装订在招标文件之后,订孔十分明显,大纲正本与副本封面可否复印使用? 10.招标文件第10页“17.1…字号为小四号…”为便于编制大纲,建议增加“有关框图允许采用五号字。” 11.关于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须知第9条款为1正1副,而第9页15.1为1正2副。是否以投标须知为准?

关于"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配套服务用房南后街段(II期工程)监理"的综合答疑列表

闽建价咨(2008)036

 

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配套服务用房

南后街段(II期工程)

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现就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配套服务用房南后街段(II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J2008193)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一、投标人只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监理大纲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副本2,副本2份。

二、招标文件P15中,总监理工程师同类同等业绩及信誉,原要求“近三年”,更改为:近五年P18中,投标人同类同等业绩,原要求“近三年”,更改为:近五年

三、招标文件P1628.3.1条款,增加要求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

四、招标文件P31第二十六条,更改为: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五、投标人编制大纲时,有关框图可以采用五号字。

六、监理大纲副本封面装订在招标文件之后,请各投标人将监理大纲副本封面自行复印使用。

 

      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