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福湾支路二延伸段、福湾支路三、鹤林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的问题列表
1、招标文件第七页中开标时间为2008年4月2日,是否有误? 2、请问总监与授权代理人是否必须为同一人? 3、招标文件第36页业投标人业绩信誉一览表,与第37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中要求提供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备案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监理业务手册,请问是否需要提供备案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呢?还是只须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福湾支路二延伸段、福湾支路三、鹤林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质疑 1.招标文件第7页,开标时间与截标时间不一致,请更正。 2.招标文件第9页与第22页,“竣工后当工程变更价款累计超过10%时,…否则不予调整。”因金额较大,此条款对监理人有失公平。建议将此条款改为“竣工后工程变更价款超过部分的监理报酬按原合同监理报酬计取方式做相应调整。”以示公平与合理。 3.招标文件第22页,“第二十六条”不符合国家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更改相关条款? 4.招标文件第22页,第三十九条第2点“工期延期服务费不计取” 此条款对监理人有失公平,也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能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5.招标文件第36、37页,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必须提供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因大部分县市无需办理工程备案登记,且备案表均未能详尽体现工程概况等投标所需体现的信息,投标所需信息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监理业务手册上即可体现。能否取消提供备案表复印件的要求,使投标难度能在合理的范围标准之内。 6.招标文件第42页,“市政或路桥”专业是否指“市政”、“路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安装专业”是否指“机电安装专业”?因为现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新证上皆无“安装专业”,均为“机电安装专业”。若配备“机电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该项目的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招标文件第42页,关于职称以何为准,因福建省注册监理岗位证已无办理职称的变更的规定,省注未能体现人员的最高职称,所以,人员的职称能否以职称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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