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动物园入园道路路灯照明工程(重新招标)"的问题列表 |
关于"福州市动物园入园道路路灯照明工程(重新招标)"的综合答疑列表 |
福州市动物园入园道路路灯照明工程 (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1.问题: 第66页34.2质量保修金是否为结算款的5%,因34.2与第63页26点质量保修金为10%相矛盾。答: 第66页34.2质量保修金更改为结算款的10%。 2. 问题:榕建筑[2008]1号文仅限房建与市政公司在榕备案,我司为路灯专业承包的资质不在榕建筑[2008]1号文要求的范围内是否需要执行榕建筑[2008]1号文规定?答:根据榕建招[2008]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在榕登记备案。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