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廉租房、安置房工程(二期)及一、二期附属工程"的问题列表
该工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3万元,而按有关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2%,本工程的控制价为14144482元,则保证金金额应不超过28万元。
本招标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表(详见评标细则数据表附件一)在哪呢?请尽快发布,谢谢!
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副经理为三级,请问需要提供吗?如要提供,需要安全考核吗

关于"闽侯县廉租房、安置房工程(二期)及一、二期附属工程"的综合答疑列表

闽建价咨(2008)019

 

闽侯县廉租房、安置房工程(二期)

及一、二期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现就闽侯县廉租房、安置房工程(二期)及一、二期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J2008184)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P40附件一,本招标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如下:

1. 3#楼建筑工程清单序号414171828345254

2. 4#楼建筑工程清单序号414171827355658

3. 5#楼建筑工程清单序号414171827345254

4. 7#楼建筑工程清单序号414171827365556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P40附件一,本招标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如下:

1. 3#楼建筑工程材料序号57262998101114116118119153165235236

2. 4#楼建筑工程材料序号57252899101113118120121162174241243

3. 5#楼建筑工程材料序号462730101104116122155167237238

4. 7#楼建筑工程材料序号46252798101113120152164234236237

三、发包方因进度款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发包方只负责相应的顺延的工期签证。

四、承包方提供给发包方临时办公用房及设备,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五、本工程施工现场内,临时施工道路已具备,发包方不再支付临时道路等费用。

六、招标文件专用本P42.4条款、P77项、P31第四条款,原总工期 270日历天,更改为240日历天,其中建筑工程(土建、安装)210日历天,附属工程30日历天。

七、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栏请按下表填写:

序号

项目内容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

41.3(2)

合同价款的10%现金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的15%银行保函。

 

2

施工准备时间

13.3

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3

误期违约金额

35.2(1)

总工期延误未超过15日历天时,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3000元;总工期延误超过15日历天时,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35.2(1)

合同价款的(20)%

 

5

提前工期奖

35.2(1)

(0)/

 

6

施工总工期

13.3

240日历天,其中建筑工程(土建、安装)210日历天,附属工程30日历天

 

7

质量标准

15.3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8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35.2(2)

合同价款的(10)%

 

9

预付款金额

24(1)

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现金履约保证金,工程正式动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5%的银行保函,发包人不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24(5)

预付款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0 )%

 

11

进度款付款时间

26(1)

签发月付款凭证后(14)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33(4)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14)

 

13

保修期

 

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人:闽侯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