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山大院300吨水塔工程"的问题列表
答疑纪要 本答疑纪要作为乌山大院300吨水塔工程(招标编号:FJGJZ-[2007]042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31页“拟派项目管理部人员配备表”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要求(2)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或未明确工作单位的则应具有该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人签定的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各投标人可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本答疑纪要,由于投标人未予以关注本次发布的相关信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公司公章) 2007年11月16日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