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光明港防洪排涝疏浚应急工程"的问题列表
绞吸式挖泥船的操作工上岗证具体指哪些证?
1、P14.19.1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的内容不符合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04]80号文件精神,我们要求更正。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没有明确。 3、要求绞吸式挖泥船2艘,每艘吸泥量不低于4000m3,经现场勘探后,根据光明港内施工作业区情况,结合我们以往施工经验,建议在确保日吸泥量不低于8000m3的情况下,按不同施工组织设计对大、小功率的吸泥船进行合理搭配。 4、工程量清单中未见光明港作业区范围内(驳岸边和水下)垃圾、杂物等拾捡和转运的细项,是否属漏项,若在施工过程按实签证计量,单价如何确定,请予以明确。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渣土等,按照福州市有关规定,应由当地专业单位实施。则①弃渣场离工地大概距离是多少(相对九孔闸)?②弃渣运输费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2、招标文件的P6中,投标保证金是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金到帐证明作为依据。这个证明是由投标人到代理机构那里领取后再在开标时递交还是由招标代理直接在开标时提交? 3、招标文件P10与P45页中商务标的内容不一致,P45的商务标目录中的“拟投入施工主要设备一览表”是否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 4、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目录及附表顺序不一致,是否以目录为准? 5、招标文件P16中28.2.8条“不响应招标文件关于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约定的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该如何响应?是否需提交承诺书?如需提供请提供格式,承诺书是否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 6、招标文件P62中,租赁合同与购买合同(设备自有时)是两种不同的协议,租赁合同只能证明设备的经营权的转移,而所有权的归属可由设备所有权证书证明。且设备如由投标人自建,则无法提供购买合同,是否自有的设备可不提交购买合同,而由设备的所有权证来证明自有? 7、工程量清单中弃渣场2.3条隔堤、围堰拆除弃运,此项工作内容如何实施?是否等弃渣场脱水固结后实施?如等弃渣场脱水固结则需要2年左右,那此项工作内容的工作时间是否计入200天的合同工期内?拆除弃运至何处?运距是多少?
1.要不要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招标文件14页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交投标文件与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04】80号文件精神不符,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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