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金榕路(林洲路—浦上路、金洪路—建新大道)道路工程(监理)"的问题列表
1、招标公告上,只要求总监为年检年度年检合的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中第16页27.2.2条中要求,总监须是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请以哪个为准?报名时,总监要求与招标文件中不符,可否更换? 2、招标文件中第37页“二、投票申请资料”要求提供“收款单位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请问何时、何地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1、 招标文件P17的27.2.4中的(1)总监业绩:“拟任总监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与(2)企业业绩:“近三年投票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近三年是否以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 招标文件P17的27.2.4中的(3)企业信誉①“近一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近三年是否以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3、 招标文件P46附件8备注中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是否有误? 4、 投标文件份数能否按闽建建[2007]20号文规定执行提供1正1副即可? 5、 是否有必要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3、招标文件第15.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但是复印件怎么加页码?可不可以用扫描件,这样就可以在上面加页码了。请给予明确。
4、招标文件第12.2施工监理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征,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人民币79万元。应以79万元为基础下浮20%计取即63.2万元。但是本项目建安造价为人民币3250万元,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得出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应为83.4375万元,应以83.4375万元为基础下浮20%计取即66.75万元。招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人民币79万元,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是否正确?请给予明确!
1、第11页中第15.1点中提到“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封面应重新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是否意味着在正本签字盖章完毕后,复制副本,再在副本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与15.2中“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是否有矛盾。 2、合同计量专业是否等同于造价专业。
5、招标文件第16页27.2.2监理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中要求路桥专业,请问市政公用专业是否也可以?请给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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