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4、5号楼及附属楼拆除重建项目(监理)"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4、5号楼及附属楼拆除重建项目(监理)"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市第二医院45号楼及附属楼拆除重建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69002

 

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厂房业绩、商业建筑、工业建筑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公建业绩要求?

答:厂房业绩、工业建筑业绩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一般公共建筑业绩要求。

2、本项目层数多少?

答:本项目地下2层,地上6层。

3、:P2招标公告2.3P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招标范围和内容涉及“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场地清障、场内管线迁改、垃圾清理)”

由:“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场地清障、场内管线迁改、垃圾清理)”不属于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建议:若需监理人提供“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场地清障、场内管线迁改、垃圾清理)”等项目建设前期等工作,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8人,但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0000平方米以下配备3人即可,建议删减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允许合同计量师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11.17“招标人有权根据施工现场需要要求增加监理人员,监理单位不得以备案人数为由拒绝。”

建议“增加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根据榕建规〔20223号文件规定,“凡已交存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凭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咨询过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部门,可以使用。

答:满足。

7P65页专用合同条款2.1.1监理范围为空,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监理范围详见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和内容。

8P65页专用合同条款2.1.229),P68页专用合同条款5.3包含“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的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

建议: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否则①专用合同条款5.3...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建议修改为““...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②删除专用合同条款2.1.229)。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P65页专用合同条款2.1.2(39)...委托人可以直接聘请专家或委托检测单位(专业机构)开展上述工作,上述相关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中(原则上不超过监理服务费的20%),不再另行支付”。

理由:不合理,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费用,此外按照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通用条款“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建议:“...聘请专家或委托检测单位(专业机构)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P71页专用合同条款9.2.3中对4.2.3的修改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专用合同条款9.2.24.1.5“若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

建议专用合同条款9.2.76.2.26.2.3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专用合同条款9.2.9“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强烈建议修改为:监理人应按相关规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中补充通知第1条。

13、专用合同条款9.2.9...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建议修改为“...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一个月内无法完成,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中补充通知第1条。

14、专用合同条款9.2.18“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转账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73页“专用合同条款”第9.2.9款“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更改为:“签订监理合同前,监理人需将符合招标文件的监理人员名单报送委托人备案,监理人应对相关人员资质业绩真实性负责。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否则导致工期延误,监理人应与施工单位同责同罚。”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纪要及通知执行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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