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榕发•瀚棠(监理)"的问题列表

关于"榕发•瀚棠(监理)"的综合答疑列表

榕发•瀚棠(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榕发•瀚棠(监理)(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2400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1、问题: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为多少米?

答: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为56.55m。

2、问题请问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吗?

答:本项目不适用。

3、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9人,太多了,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住宅小区建设工程60000平方米(含)~120000平方米配备5人即可,建议删减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建类)1人,同时允许安全监理员、造价工程师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P1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16“...委托人根据现场情况发函告知承包人增加“其他主要人员”,承包人应无条件响应。 ” 建议增加“其他主要人员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题:根据榕建规〔2022〕3号文件规定,“凡已交存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凭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咨询过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部门,可以使用。

答:满足要求。

6、 问题:招标文件P22投标须知正文部分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理由:自2018.8.1起,检察机关不在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建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建议: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 4、执行。

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 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修改为: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 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问题:招标文件P68页专用合同条款5.3(2)包含“缺陷责任期”。 建议: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否则①专用合同条款5.3“...②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结算价款的95%;③工程缺陷责任期( 24个月)满后,付清监理酬金结算价的余额。”。建议修改为“..②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结算价款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问题:招标文件P72页9.2.2和P78页《监理人违约项目及其违约金标准一览表》序号14“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强烈建议修改为: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相关规定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9.2.2 ”“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改为: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并完成备案.....

9、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8中对4.2.3的修改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专用合同条款4.2.3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P78页《监理人违约项目及其违约金标准一览表》序号14说明“...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 建议修改为“...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一个月内无法完成,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问题:本项目“可将(监理服务费单价按25元/㎡(含税),监理服务费暂按25元/㎡×总建筑面积96862.5㎡,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总建筑面积为基数按实结算)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421563元。”,相当于打了3.6折。 理由:打折得太厉害,会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列入监管项目(详见: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 强烈要求修改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37871.2357万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财政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3(2)“...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 7、“注:如本项目工期延长,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招标文件P76页《监理人违约项目及其违约金标准一览表》序号4“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课以10000元的违约金。”。 建议专用合同条款9.2.7中6.2.2、6.2.3、6.2.5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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