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盘屿中学教学楼项目(施工)"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市盘屿中学教学楼项目(施工)"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市盘屿中学教学楼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362001

一、答疑纪要:

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文件显示“读取失败”不能打开,请问能否提供CAD版本图纸?

答:图纸(tzp格式)重新上传至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 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的要求,省外企业还没实行签名版本,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使用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进行投标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要求。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为投标人的福州分公司缴纳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时,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

5、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时,无需提交《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6、图纸下载完成后无法打开查看图纸具体信息数据,请代理明确网络平台上传的图纸是否有误?

答:图纸(tzp格式)重新上传至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5作如下修改: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有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下载。

 

招标人: 福州市盘屿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1014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