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货站扩建工程(监理)"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货站扩建工程(监理)"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货站扩建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700096005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820102700096005《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货站扩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吧!

答:满足。

2、问: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10人,太多了吧!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房屋建筑工程10000m2-30000m2,主体配备4人即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293.75m2,建议删减监理员(房建类)1名及监理员(安装类)1名,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招标文件P93页9.2.3(3)“项目监理管理团队人员(总协调人除外)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此处人员应不包含安装类监理工程师、安装类监理员及造价工程师吧,因按目前省建设厅闽建建〔2018〕37号文《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另P94页9.2.3(7)“...如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建议删除此条,因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2注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问:招标文件P55页第12项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万元的违约金。”,P80页2.1.2(3)g“...未经委托人同意随意撤换监理人员...每更换一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P93页9.2.3(4)“...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按照10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擅自更换项目监理管理团队其他人员的,应支付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监理人向委托人申请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管理团队人员且委托人同意的仍需支付违约金,其中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违约金为3万元/人/次,其他人员违约金为5000元/人/次”,请问招标文件P147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2该如何填写?。

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填写。

5、问:①招标文件P17页项号43“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P101页9.2.6.5中的5.3(2)“委托人将支付监理酬金总额的5%作为监理酬金的首期款(预付款)”,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②招标文件P91页9.1履约担保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因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一)“…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并修改。

答:①招标文件第101页第9.2.6.5条款中第5.3(2)原“……委托人将支付监理酬金总额的5%作为监理酬金的首期款(预付款)……”更改为“……委托人将支付监理酬金总额的10%作为监理酬金的首期款(预付款)……”;②履约保证金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本项目监理费3140752元仅为施工阶段监理费,若委托人需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则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应另行计取,另行支付。否则a.建议删除招标文件P2页2.3、P6页第10项、P78页2.1.2及P129页2中的“缺陷责任期及保修”字眼。b.建议删除招标文件P82页2.1.2(8)及P101页9.2.6.5中的5.3(1)

答: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综合考虑在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中。

7、问:招标文件P86页4.2.3、P88页6.2.2、6.2.3、6.2.5,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因为招标文件P99页4.1.3.2(3)“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要受到处罚,因此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理应同等得到补偿。

答:附加工作酬金已综合考虑在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中。

8、本项目为框架还是钢构?若为钢构,最大跨度是多少?

答:① 本项目部分工程为钢结构工程;②最大跨度为35.45m。

二、补充、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1条款中“14、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榕建招[2019]8号)第条规定,增加: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记入项目所在地“失信黑名单”,否则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失信黑名单的管控期限均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或设区市或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文件中所载明的管控有效期为准。)更改为投标人被列入本项目所在地不良信用记录(或记入项目所在地“失信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且未移出管控有效期的。”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做出的投标承诺做为评审依据。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1条款中“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属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业绩信誉被评价等级为D的单位或属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的通报》业绩信誉被评价等级为C的单位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此条款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1条款中“17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此条款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五、其他资料(1)投标承诺书”第十五条原“十五、投标截止时,我单位未存在仍被本项目所在地的省级或设区市或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或记入“失信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且未移出管控有效期的。”更改为“十五、投标截止时,我单位未存在仍被列入本项目所在地不良信用记录(或记入项目所在地“失信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且未移出管控有效期的情形。”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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