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期)(施工)"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期)(施工)"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期)(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43300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期)(施工)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及补充:

1根据本项目预算审核报告中的项目审核说明—“桩基的施工方式为静压方式,结算时桩基施工方式如有不同,按签证调整”,本项目中标后及施工时,招标控制价及清单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特征做以下修正: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1)桩型号PHC500-125-AB(2)锤击桩;(3)12.5(4)十字型钢桩尖;(5)电焊接桩;(6)桩顶C30无收缩细石混凝土,桩端C30微膨胀混凝土填芯;(7)预埋钢托板”。修改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1)桩规格(包括外径、壁厚)桩型号PHC500-125-AB(2)沉桩方法:静压桩;(3)平均桩长:12.5m(4)桩尖类型:十字型钢桩尖;(5)接桩方式:电焊接桩;(6)填充材料、刷防护材料要求:桩顶C30无收缩细石混凝土,桩端C30微膨胀混凝土填芯;(7)预埋钢托板”。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原清单控制价进行投标,修正内容在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进行清单核对时进行补正。

2、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十六、投标人诚信行为承诺书”予以删除。

答疑部分

1、问: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226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