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清繁大道(福人大道-虎溪)道路工程(K1+180-K1+580)(施工)"的问题列表

关于"原清繁大道(福人大道-虎溪)道路工程(K1+180-K1+580)(施工)"的综合答疑列表

原清繁大道(福人大道-虎溪)道路工程(K1+180-K1+580)(施工)招投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E3501810102100201001

答疑媒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fq.fuebid.com)

一、答疑

1:公司名称变更信用评分第四季度无法改还是旧名称,请问下可以标书附上变更材料,还需要现场提交变更材料吗?

答:按招标要求现场递交相关材料。

2:请问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格式标题为到账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第十六、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格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格式按照闽建筑函〔2021〕1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仅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到账证明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投金有关单据金”部分,无需在其他资料部分重复提交。

3:投标人用年度保证金,那资格文件其他资料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是否可以直接删掉?

答:若投标人采用的缴纳保证金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提供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的,则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格式可予以直接删除。

4:福清交易中心正式公告关于启用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担保保函的通知,本项目可以使用电子担保保函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2月4日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