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江河口湿地保护提升项目文岭阜山片区污水管网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的问题列表

关于"闽江河口湿地保护提升项目文岭阜山片区污水管网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的综合答疑列表

闽江河口湿地保护提升项目文岭阜山片区污水管网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澄清、说明、补正(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400001

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补正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0项中18.1/ 18.2.1条款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相关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5项34.2.1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相关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下列事项并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作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本澄清、说明、补正(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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