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施工)(重新招标)"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施工)(重新招标)"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施工),现招标人发布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4.2.1条款修改为:

1)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各类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迅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公寓、含有住宅的商住楼等)、工业建筑、构筑物。

2“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合同范围内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单个地下室对应多份合同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可以累加,但须提供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多份合同为同一地下室的证明材料),且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只适用于一项业绩。

3)“轨道交通”是指城际铁路、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地下轨道交通结构工程

4“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是指: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须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结构工程及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

2、招标文件第8章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2条修改为: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补正后内容

2

3 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 项第4.1.9 条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第3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1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

3.2 若企业类似业绩在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指定平台上查询不到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查询不到相应指标的,则应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来辅助证明。

3.3 若企业类似业绩在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指定平台上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和相应的指标,但查询到的指标特征和竣工验收日期与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则指标特征以较小值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以较早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4.2.2款删除。

4、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增加34.2.22款:

投标人凡提供虚假业绩的,一经查实,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将报请有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罚,并将有关处罚结果在“信用中国”等国家、省市信用平台予以公示。

5、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增加34.2.23款:

本项目临电设计最大电量8000kw,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接驳点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外;临水接出管径为DN100,附近市政自由水压为0.2mpa,试验水压1.0mpa,接驳点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外。

6、本项目地勘报告,详见福州市电子平台附件。

 

二、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1、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提出以下三点质疑: 1、根据《通知》“四、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工程,存在专业工程有特殊功能需求的,招标人不得对该专业工程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但可在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中约定专业工程分包事项,并对分包单位的经验提出具体要求。”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工程,要求的类似业绩需含“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此项要求为专业工程特殊功能要求,不应作为类似业绩中的要求; 2、根据《通知》“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第二、三条规定的招标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类似业绩指标为“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指标超过两项,不符合《通知》要求; 3、根据《通知》“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本项目类似业绩中的要求指标在《特殊性划分标准》不存在,设置不符合《特殊性划分标准》要求。 基于以上三点都不符合《通知》要求,请招标人重新设置符合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回答:本项目所设定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福建省内只有少数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缺乏竞争性,建议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施工)(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459002,招标公告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二条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闽建筑〔2017〕39号第四条专业分包的规定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根据国务院令第709号及闽建筑〔2017〕39号规定只能设定“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同时还要取消投标须知中的34.2.1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说明中的第4点、第5点。“(4)类似工程业绩不包含地下室与轨交站点以通道或隧道形式连接的情形。(5)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是指工程范围包含轨道交通及站点的结构工程”。所称“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工程地点统一按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行政区域外分类

回答:类似工程业绩设置详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4、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规定企业信用评分为10分制,而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更改信用评分标准为5分制,这是不合法的。应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范本执行。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应按应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范本执行。

回答: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评标办法和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3.5/8.3款,第2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说明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0分),无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要求。

问题6本项目类似业绩设置: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过于稀少,有效竞争者不多,能否调整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56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5(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分),请问加分业绩也要满足近5年的业绩要求么?请明确。

回答:加分业绩也要满足近5年的业绩要求

问题8本工程设置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前5年内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大型地下室空间公共建筑工程。本工程建设在福建省福州市区域。该业绩的设置全福建省建筑企业没有一家能够达到要求。请问,你们如此的设置为哪个企业量身定制。严重存在人为的违规操作行为。请予以更正。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此业绩要求根据公开平台查询结果来看目前福建省内没有符合该条业绩的建筑企业,《招标投标法》中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根据闽政〔2013〕4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第二条:通过项目带动本省企业发展,对本省“高、大、精、尖”项目、标志性建筑、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利、港航、电力、设备安装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保证本省企业有参与投标的机会,优先考虑由本省优秀企业单独或通过联合体承担,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省建材产品;扶持本省企业优先承接政府采用BT、BOT、EPC等投资方式的建设项目。各地不得设置各类条件排斥本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承接业务。作为福建省内的项目如此设置条件是否故意排斥省内建筑企业,强烈建议取消此条业绩要求。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招标公告3.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等,“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其中,地下室与轨道交通及其站点的关系表述不是非常明确,请予以进一步明晰。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11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的注解第2条的描述与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的第2条修正后的内容相左,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答:以补充通知第2条内容为准。

问题12招标公告3.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等,“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请问工程承包范围内包含有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且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13招标公告3.5中“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的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建筑工程。其中,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并含有站点,请问建设范围的含义指什么?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1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1中“单个地下室”指单一合同中的单个地下室,或铁路、地铁等单位共建的单个地下空间总面积(多份合同的单一地下室面积可以累加)。请问“铁路、地铁等多个单位共建的单个地下空间是否是指包含但不限于铁路、地铁等单位共建,政府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作为共建单位?”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15业绩查询平台可否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以及相关省级信息市场监管网信息证明平台?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2条。

问题16资格文件是否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其他人员是否是中标后再提供?

回答:资格文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其他人员中标后再提供。

问题17项目指挥长是否需提供至资格文件中?

回答: 详见补充通知第3条,项目指挥长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项目部管理人员中须配备项目指挥长。

问题18招标文件P326页,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中第2项3.2项目:“若企业类似业绩在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指定平台上查询不到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查询不到相应指标的,则应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来辅助证明”。是否可以理解为“企业类似业绩在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指定平台上查询不到,则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来证明即可”?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2条。

问题19、招标文件P56页,评标办法5-3.5/8.3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中“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 3 分):投标人具备两项及以上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得3分”。投标人如具备一项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是否得1.5分?

回答:投标人如具备一项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得分,投标人具备两项及以上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得3分。

问题20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答疑 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459002号 一、资信方面 问: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二项,第3 章第1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 项第4.1.9条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第3 点补充的 3.1、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 3.2、若企业类似业绩在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指定平台上查询不到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查询不到相应指标的,则应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来辅助证明。 结合两项,是否可以理解为类似业绩项目,必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如果只是查询不到竣工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查询不到相应指标的,都可以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来辅助证明?

回答:可以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业主单位证明资料来辅助证明。

问题21招标文件第56页评标办法中,“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可进行加分”。因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已取消评审,建议取消该条加分标准。请明确该条加分标准是否继续有效。

回答:龙头企业加分标准已取消,详见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问题22、根据《关于我省施工招标项目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7]50号,建议可以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为为满足要求。

回答因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已取消评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23请问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为“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是否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回答:工程管理”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问题24请问本工程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而不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吧?

回答:本工程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问题25招标文件没有对投标报价文件格式做要求,请问是格式自拟还是将下浮率直接填在投标函即可?

回答:下浮率直接填在投标函即可。

问题26根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2条 3、其他价格方式描述:“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施工图及投标下浮率编制预算,经业主确认,由发包人报送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以审定后的预算价作为合同价,在结算时除经发包人与业主单位共同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现场签证、价格调整、建设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调整及合同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余不予以调整。”请问此次投标报价是只填报下浮率吗? 

回答:此次投标报价需填报下浮率及投标总报价。

问题27是否需要去现场参加开标会?

回答: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2.1款,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是否需要去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28若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是否为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交?

回答: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7款。

问题29投标文件是否需要加盖造价师、项目经理电子章?

回答:投标文件不需要加盖造价师、项目经理电子章。

问题30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使用招标文件内的银行保函格式及内容,经与银行沟通得知,银行内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固定格式及内容的保函流程时间较长,请问可否不采用招标文件固定的格式而采用银行提供的统一格式的保函?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节 投标须知(一)总则的4.3条第(9)款“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请问本款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是否仅指“中央人民政府或福建省或福州市或福州市滨海新区直属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其他情形不属于本条款约定范畴。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和标准的3.3/8.2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分为(甲)、(乙)两类,请给予进一步明确本项目评标中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哪类?或如何确定?

回答: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7]5号文,第十八条 投标报价分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分为甲、乙两种,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资格文件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种确定。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抽取后,由招标人当众公开抽取确定K值、C值(如有)。

问题33招标文件P10页投标须知前附表20.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函额度等),并将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须知前附表20第3条、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请问银行保函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还是上传原件扫描件后加盖电子印章,请予以明确?

回答: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后加盖电子印章上传。

问题34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投标人纸质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与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6规定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不一致,以哪条为准?请明确.

回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7款规定为准。

问题35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0-10-23 10:00:00至2020-10-29 17:00:00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问:如果投标人在报名期间有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停在省内承接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但到本项目开标之日其投标资格有恢复,届时该投标人是否有可能通过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

回答:投标人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问题3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节投标须知(四)投标的21.8“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节投标须知(六)评标的25.2.10“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请问:如果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家、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不是明显缺乏竞争的,即本次招标依然合法有效,可以正常推荐有关中标候选人。

回答:评委依法决定。

问题37、321页中投标文件格式里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无需修改或补充内容,只需要投标人盖章?

回答:321页中投标文件格式里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只需要按格式进行盖章。

问题38招标公告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 投标人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部分条款的通知中,明确了不得存在的有关情形,确定为投标截止时,而不是本招标文件所描述的投标时,应按通知进行描述。

回答:招标公告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修改为:①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

招标文件 3 章第 2 节 综合评估法第 4.1.16 款修改为:4.1.16 投标截止时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

问题39、招标文件11页、3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与附件2-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里的有效期为: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不一致,以哪条为准?请明确。

回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4为准,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问题40、招标文件57页、313页、305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0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0万元违约金。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3)施工单位履约承诺书:(1)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或未到位)按人民币2000万元支付违约金;项目部其它人员变更(或未到位)每人次按人民币30万元支付违约金。两项关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或未到位)不一致,请问资信文件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中关于这一条应该如何填写?请明确。

回答:文件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第3条第1)修改如下:

1) 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或未到位)按人民币500万元支付违约金;项目部其它人员变更(或未到位)每人次按人民币30万元支付违约金。

问题41、本投标文件为电子标,技术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根据评审子项目单独对应上传文件?

回答:技术投标文件上传根据电子平台要求上传。

问题42、327页“通过本补正数据表第4条补正后内容中把原通用本内容”:(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取消了,请问技术标在评标程序中哪一步评审?

回答: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5)对商务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推荐中标候选人;(7)提交评标报告。

问题43 技术: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文件不超100页,是否包含封面、目录、附图、附表等内容。

回答: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文件不超100页,包含封面、目录、附图、附表等内容。

问题44、本技术投标文件为暗标,是否需要统一纸张大小(A3、A4或其他)、版式、字体、字号、间距等内容。图片、表格等是否可用彩色?

回答:招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编制规定为:技术文件应当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编制。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问题45、技术标评分标准中评审子项“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要求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请明确需要包含的内容。

回答: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执行。

问题46本工程要求技术标评审是按照暗标进行编制,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格式)的要求内容进行编制,是否可以在此要求的基础上扩展,技术标章节顺序、字体、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定,且部分重要内容若无法删减技术文件页数超过100页是否可行,需招标人明确。技术文件为暗标,页面大小排版格式等是否有要求?

回答:技术文件是否需要扩展、技术标章节顺序、字体、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关于页数及排版等问题,详见答疑纪要第4344条回答

问题47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招标文件中只有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的模块请明确具体要求及上传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回答: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要求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执行。上传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详见答疑纪要第4344条回答。

问题48招标文件没有对技术文件的排版格式进行要求,是否可以理解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设置排版格式?(排版格式是指文档的标题及正文的字体样式及大小,行间距、页数等)

回答:投标单位可自行设置排版格式(排版格式是指文档的标题及正文的字体样式及大小,行间距、页数等)。

问题49技术方面 1、附件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应用BIM技术的相关措施权重B8=0,是否有误?是否可理解为该项不参与评分。

回答:该项不参与评分。

问题50、招标文件320页、17页,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各关键节点工期填写,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条给的一组表格,如何填写?请明确。

回答:招标文件320页、17页,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各关键节点工期填写如下: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1、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第三行尾至第四行-(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招标文件中关于关键节点工期涉及16个任务名称,请问这个一个空格怎么填?

回答:这个一个空格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2、请提供现场水电容量及接驳位置。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5条。

问题53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招标文件,无法确定现场临水临电的位置,需招标人提供可提供的临水、临电的容量和位置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5条。

问题54能否提供临建区域具体供电、供水、排水、排污接驳点的位置及容量(功率、管径)大小。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5条。

问题55招标文件无临时水电接驳点位置,请给予明确。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5条。

问题56无临时用电箱变的容量,是否根据实际需求配置。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第5条。

问题57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34.2,与围护图纸施工工况与筹划示意图(五)中所列节点不符,具体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若以招标文件中进度节点为准,是否可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工况安排。

回答:以招标文件进度节点为准,投标人可自行考虑工况安排。

问题58招标文件关键节点工期要求34.2中第7条:地下室B4底板是否包含地铁6号线底板;第8条:地下室B3层是否包含F1快线底板。

回答:包含。

问题59能否提供地勘报告及地块内管线图纸?

回答:补充地勘报告(详附件),地块内管线图纸招标阶段暂不提供。

问题60能否提供周边规划道路的施工时间,以便投标人做具体施工策划。

回答:招标阶段暂不提供。

问题61场内是否有需要投标人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若有请明确。

回答:场地建筑物由政府部门负责拆除。

问题62场地内规划地铁6号线是否需要盾构施工? 

回答:不需要。

问题63请明确地铁施工的界面范围(如土建、机电安装、装饰装修、轨道工程等)

回答:完成地铁的主体结构、管线点位预留。

问题64工期计划中基坑支护施工(地铁部分)完成时间节点在后,但是图纸要求地铁段先施工,是否矛盾? 

回答:招标文件工程节点为准。

问题65请提供现场实际地表标高? 

回答:招标阶段暂不提供。

问题66施工组织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图名:施工工况及筹划示意图施工,图号:AC07C-00-03-01),里面工期、区块划分是否必须按照此执行? 

回答:可由中标单位自行深化考虑施工组织。

问题67平面布置是否考虑后期主体施工? 

回答:结合总平面图考虑后期主体施工。

问题68工期要求中要求先施工地下室B4层及B3层底板(地铁区域),而地铁区域平面、支撑图中要求地铁区域应在地库内侧开挖至地库底板标高并将相应区域的底板施工完毕后方允许开挖相冲突,以哪条为准?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工期节点计划执行。

问题69完成地铁相关结构是指完成至何形象(全部结构或者部分结构或者底板完成)? 

回答:地铁部分完成主体结构和机电管线点位预留。

问题70红线内无空地布置临建位置,办公区和生活区临建设置是否有要求,是否由招标人指定场地确定搭设临建设施位置,需招标人明确。

回答:招标人指定或中标人报临建设置方案并经招标人确认。

问题71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但未提供详细地勘报告,不知地下水位,需招标人提供招标场地范围内相关的地勘报告。

回答:补充地勘报告(详附件)

问题72根据现场勘察,场地内存在部分水塘,是否可提供详细地形总平面图,包含水塘具体位置,整体道路情况以及周边道路等进场前的标高情况。

回答:招标阶段暂不提供。

问题73现场已有招标人临时施工围挡,是否位于红线上,投标人进场后是否重新施工新围挡,围挡上照明灯、喷淋、宣传海报等进场前是否均由投标人施工。

回答:现场已施工临时围挡位于红线外,投标人进场需要重新施工围挡以及围挡上的相关设置。

问题74现场存在一些建筑物、高压电线、小树林等影响施工的物体,是否进场前招标人全部清理完成。

回答:根据招标文件21.19条约定,“承包人应同时并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场内杆线迁改”,建筑物拆除由发包人负责,其余均为承包人工作内容。

问题75本工程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基坑支护施工(外围大基坑)完成时间2021/03/18,此节点所指外围大基坑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是否为1A区、1B区、2A区的基坑支护,开工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施工完成时间是否已考虑包含春节时间。

回答:外围大基坑支护为除地铁段和匝道段以外的基坑支护,施工完成时间已考虑包含春节。

问题76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创建福建省优质工程奖(闽江杯)。因本工程涉及的业态及专业工程较多,且施工周期较长,申报到完成闽江杯时期较长,请明确创建福建省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范围内容,或是否可理解满足本工程桩基工程一次检测I类桩达到90%及以上,其余为二类桩的创建闽江杯桩基工程要求,即可付至结算价的97%。 二、资信方面 1、投标文件资信标除项目指挥长、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余一百多名工作人员是否无需一一罗列并提供相应证书文件,仅提供文件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待中标后按要求配置管理人员即可? 

回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2、投标文件资信标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其他人员中标后再提供。

问题77办公区生活区是否有提供场地,若有请提供位置及大小尺寸。

回答:办公区生活区场地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位置及尺寸需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并得到发包人批准。

问题78能否明确地下室施工区边界线,地下部分已超用地红线,请明确边界线。

回答:地下室施工边界线超出用地红线,需向有关部门办理借地及租借手续。实际施工边界线以用地批复为准。借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79能否明确地下室结构施工边界范围,环路风道是否以结束墙为界

回答:以施工图为准。

问题80施工界面划分中“中央公园”是否是包括H23/H24及H-25地块。

回答:中央公园为H23/H24地块。

问题81可否提供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

回答:补充地勘报告(详附件)

问题82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项目部驻地问题,如考虑分区分段施工,项目办公区、工人生活区可否设置在场内? 

回答:不允许。

问题83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应同时并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场内杆线迁改(包含不限于:通信基站、电力线杆)、红线外进场道路、大体积混凝土测温及相应降温措施、建筑沉降观测、临时排污排水方案设计和施工,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计取;为保证上述措施方案准确和计费准确,甲方可否提供:场地现状地面高程图、项目临水临电接驳位置图、场外进场道路现状图等资料? 

回答:招标阶段暂不提供。

问题84按照招标文件节点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基坑支护施工(外围大基坑)完成时间为2021年03月18日,基坑支护施工(地铁部分)完成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时间较为紧迫;但招标不提供基坑支护方案和项目地勘报告。为保证投标技术方案准确和商务报价准确,甲方可否提供基坑支护方案和项目地勘报告? 

回答:基坑支护方案参考基坑支护图纸,实际以下发的施工图为准。项目地勘报告详后附件。

问题85施工机械设备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地连墙成槽机、支护桩机、降水井钻机之外,是否还有其他设备数量要求? 

回答:其他设备数量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问题86专用合同条款中3.1.10.2.6条中“5).上述应急抢险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行计取。”是否能修改为“上述应急抢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承包人过错由承包人承担。”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7专用合同条款中3.1.10.2.6条中“ (20)本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地连墙等空孔部分回填时,不另计取费用。”请问此费用若非承包人原因是否应该给我们计取?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8请问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是否上传有误?

回答:本项目无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

问题89、招标文件中的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为空,既然有控制价,那就必然有相应的计价清单,是否能提供计价软件版,方便测算成本。

回答:本项目无计价清单及计价软件版。

问题90、招标资料中附带了清单和控制价XML模板文件,请明确此文件的作用是什么?

回答:满足电子标书制作的格式要求。

问题91、招标文件26页“15.2.1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其他资料。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招标项目,其商务文件可只包括上述(1)、(2)、(4)项的内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是否矛盾?请明确是否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且商务文件仅包括(1)、(2)、(4)项的内容?

回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不存在矛盾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且商务文件仅包括(1)、(2)、(4)项的内容

问题92、236页,条款号为“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算第1节及第3节”,招标文件第三章为“评标办法和标准”无此章节,本条款是否应为第五章相应章节?

回答:招标文件235条款号为“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算第1节及第3节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及计算第1节及第3节

问题93、招标文件中多处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第7、10、11、12、13注明本工程不适用“工程量清单及计算”条款,请贵司明确该项目是否只需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

回答:本项目商务投标文件,只需按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格式提交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

问题94、附件--输配环项目分项投资额表中投资限额汇总为445091.4万元,而控制价为450612.1727万元,总价相差5520.7727万元,请问此差额内容是什么?

回答:分项投资限额表仅为发包人要求限额的部分分项。

问题95、补充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二)参考专业工程:请贵司明确此部分内容是否包含在控制价内?若为F-18、H-21/H-22、F-19地块地面建筑服务的配套用房以及城市航站楼不包含部分的专业工程,则此专业工程如何处理?

回答:1、补充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二)参考专业工程此部分内容包含在控制价中。2、具体包含专业工程以实际下发图纸及招标人确认为准。

问题96请问输配环项目分项投资额表总价为什么低于招标控制价?

回答:分项投资限额表仅为发包人要求限额的部分分项。

问题97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报投标总价和投标下浮率K值,请贵司明确投标总价与K值的计算方法为(若有暂列金额等):(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或控制价×(1-K)中哪个?

回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06121727元,“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n)+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其中招标阶段暂列金额=0,专业工程暂估价=0,甲供材料费=0,Kn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要求为整数报价,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问题98图纸基础底板未见后浇带?

回答:本次招标采用初设设计图纸,该阶段图纸不体现后浇带。

问题99图纸中未见塔楼基坑的支护形式?请明确? 

回答:塔楼基坑与地块基坑统一设计,见地块基坑图纸。

问题100缺少建筑、结构施工总说明相关做法请明确(如防水等)? 

回答:本次招标采用初设设计图纸,该阶段图纸不提供施工总说明,本工程须设置外包防水。

问题101T2塔楼图纸? 

回答:由于T2塔楼方案未定,但T2塔楼与T1塔楼高度及面积基本一致,故地下室T2塔楼图纸与T1塔楼图纸一致。

问题102BOF套图打不开

回答:由于结构cad图用了图纸参照,故图纸打开时间较长,等待一段时间后图纸可以打开,也可以打开单个cad文件查看单个区域的图纸。

问题103人防结构文件夹里放的是建筑图纸? 

回答:本次招标采用初设设计图纸,该阶段人防专业图纸不提供结构图,仅提供人防等级等要求,具体人防墙、人防门等布置见人防建筑图。

问题104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普遍达到3-4m,首层顶板厚度建筑上显示250mm,是否应调整? 

回答:建筑图仅示意结构顶板厚度,实际覆土范围结构顶板厚度250~350mm,以结构图为准

 

 

 

 

招标人:福州盛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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