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区下洋村临时污水再生处理站工程(施工)"的问题列表

关于"长乐区下洋村临时污水再生处理站工程(施工)"的综合答疑列表

长乐区下洋村临时污水再生处理站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371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它

1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设施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1013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