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351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820102100351001《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50%,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依据招标文件执行。

2)请明确采用纸质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需要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吗?

答: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3)1.招标公告的投标保证金是200000,投标须知前附表里面的投标保证金是190000。到底是多少? 2.项目名称是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还是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答:1.投标保证金为190000元;2.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标段项目名称为: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4)这个项目没有提供晨曦报价软件吗?

答:本项目按费率招标,无清单控制价。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本项目按费率招标,投标时不提供招标控制价。中标后招标人将委托第三方造价公司编制预算。该预算将作为合同价调整及进度款拨付的依据。

2、合同价暂按中标价进行签订。

3、招标文件 第二章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35项条款号34.2“其他”后增加下列条款:

“34.2.2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4.2.2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4.2.2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的相关规定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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