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尾园1号、2号、3号支路(施工)"的问题列表

关于"鸿尾园1号、2号、3号支路(施工)"的综合答疑列表

鸿尾园1号、2号、3号支路(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364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树苗的数量和价格不清楚

答:详见工程控制价中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

2、公布的控制价xml文件 与晨曦软件、pdf版招标文件清单核对内容不一致。请修改正确的控制价xml文件版本

答: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3

3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

1、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内容涉及建设单位的均作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0:“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保险额度等),并将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 ”后面,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凭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开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修改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已推行投标保证保险的地区可采用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保证保险额度等),并将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原件无需在开标前提交给招标人,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原件无需提交,但应按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在附件中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XML、招标控制价XML、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等相关材料,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其它

1、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515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