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宽大道区间段(立交桥北至洪宽二路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Ⅲ标段(监理)"的问题列表

关于"洪宽大道区间段(立交桥北至洪宽二路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Ⅲ标段(监理)"的综合答疑列表

洪宽大道区间段(立交桥北至洪宽二路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Ⅲ标段(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810102100112002

 

1、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件 “已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 

2、本项目不含缺陷责任期,建议删除合同专用条款2.1.2第(50)条。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2“b、 工程开工后,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 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5 万元的违约金; 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 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0.61 万元的违约金。”与合同补充条款9.2第四条“(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未到位或擅自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服务费2%支付违约金;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次按监理服务费6‰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一致,请问以哪处为准?

答:只是表述方式不同,合同条款中的表述计算后其结果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是一致的。

 

本答疑纪要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纪要执行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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