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福铁路(晋安段)樟林寿山新苑拆迁安置房工程监理"的问题列表
1、P21页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为优秀总监理加分,这很不合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3号文,建议代理机构和业主改为:自200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的项目总监的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评定的先进总监称号的,加1分。这样较合理,不会明显排斥投标人,如不更改我们将向省市招标办反映。 2、P22页监理员要求经有权部门培训合格颁发的培训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是否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3、P24页监理经验为2项,4分与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3号文要求不符,监理经验应为3项,6分。请代理按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3号文执行。这是违规行为。 4、P24页关于监理信誉,请问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3号文中哪一条有近一年来所监理的项目未发生安全事故加2分这么写法。这是违规行为。请代理按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3号文执行。不要让投标人告到省市招标办。哪就不好玩了。 5、P25页第8点总监提供:岗位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请问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该证书是监理行业最高级别的执业证书,还要提供岗位证书。是否多此一举。同时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已经注明了专业和技术职称。再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请问你们代理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是否又多此一举,脱裤子放屁之嫌。 请你们看一下招标文件P25页第3点,你们自己的写法。 6、关于监理信誉近一年所监理的项目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2分。在投标时以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2分来限制其他投标人,这很没道理很不公平的,这是违规行为。建议取消不良信用档案和有通报的监理单位都要扣分,这样才公平,公正。
温福铁路安置房项目目前全是挂靠监理公司来投标,而且都是同一家公司中标,这叫什么公平,公正。
1、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的工程造价为5500万元人民币,而第24页又写工程预算价为5950万元。前后矛盾,请明确。
1、总监加分条件中要求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分评定的先进总监称号的才加分,每个监理公司优秀总监的数量都有限,而担任过市优以上项目的总监也能表现他的技术水平。建议改为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总监表彰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总监的,加1分。这样才显公平。 2、温福铁路安置房监理项目的评分标准设置都不太合理。比如:温福铁路(晋安段)园中新苑拆迁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还列入"近三年来所监理的项目未发生安全事故(通报为准)的,加2分。"的条款。再比如:温福铁路(晋安段)洋里新苑拆迁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总监加分条件为:“近五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评选的优秀总监表彰的,一次加1分,满分2分。”一个总监能得到一次表彰就不错了,如何还能有二次表彰?这明显是不合理的条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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