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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对“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监理)”(招标编号:FJTC-1722141)提出的若干问题,现做如下答复。

一、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p25页,(4)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理企业信誉,投标文件中均没体现格式,是否可以补充在“附件12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中

答复:可以。

 

问题2、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建筑高度为多少米?

答复: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969.05平方米,其建筑高度23.1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监理服务期限及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保修期监理,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第41总则1.0.11.0.2明确“保修”为“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1.0.4“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按2015820日即执行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发布的闽监管协[2015]13号“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中附件第四点“施工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当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服务时,其收费依据该工作所需工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5)和福建省每年发布的工资增长基准线计取”,且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①建议监理服务期限修改为“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720个日历天)”。同时删除招标文件中“保修期”的字眼。 ②删除第35页(48)(52)、第40页第十条。③第375.32)修改为“待本监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60天内,按合同规定的计价方式计算最终监理费用,并支付至监理费总额的100%”。同时删除“在保修阶段…保修期限:同施工及采购合同约定”此段文字。

答复: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720个日历天)。

 

问题4、根据闽建许[2015]274号《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四、2. 《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可代替相应注册证书用于项目的投标。工程招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涉及一级建造师、全国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请问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续期,在投标文件中附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及原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复印件应该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吧!

答复: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问题5招标文件第32.4监理服务期限与第7页条款号1.7、第62页投标书中监理服务期,前后不符,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答复: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720个日历天)

 

问题6、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即缴纳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参加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监理项目投标,那么“《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也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吧?

答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第12页条款号10、第15页注:、第375.3“如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及6.2.2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不符合2012年版合同的条款,建议按2012年版合同的第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8水电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安专业监理员,持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从事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所学专业为机电安装,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复:有要求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从事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所学专业:水电安装)的,所学专业应为水电安装,所学专业为机电安装的不符合该条款要求。

 

问题9招标文件第23页项目监理部人员要求配备9人,太多了,按《闽建建[2013]35号》文件,一般房屋建筑工程30000m2-60000m2配备6人即可,建议删减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土建专业监理员各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除总监外的其他项目监理部人员兼任。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0、投标人及总监的荣誉、信誉提供获奖的网上打印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复:投标人及总监的荣誉、信誉提供获奖的网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1、招标文件第10页条款号24“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5%”,但在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说明支付监理预付款,按闽建[2013]9号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请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支付监理人相应比例的监理费预付款。此外,招标文件第2824.3“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将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退还”,按省建设厅闽建[2013]9号第七条规定 “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监理人”。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2招标文件第332.1.1中,按2013年即执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应为“a.二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的监理。”b.四大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控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施工安全控制”已改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议修改为“b.三大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空制、工程费用控制;c. 三个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答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问题13、标文件第36页,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4、招标文件第39页第四条(2)“…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书面批准而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按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支付违约金”,此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水电安装专监和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吧!因为按省厅闽建建[2014]25号文“二、从201511日起,新承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

答复:“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水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不包括“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

 

问题15招标文件第67页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中“该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但按2014717日即执行的闽建建[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国和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因此强烈要求将第47页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上述要求修改为“该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监理期间承诺到位”。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6、招标文件第72页,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说明:招标文件对业绩有要求的,或投标人业绩获得奖项的,须填写以下内容。否则可不填。)”,“投标人业绩获得奖项的”填写在此处?

私以为有些错乱,是否应为“说明:招标文件对业绩有要求的,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获得奖项的,须填写以下内容。否则可不填。”?

答复: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说明:招标文件对业绩有要求的,或投标人业绩获得奖项的,须填写以下内容。否则可不填。”修改为:“说明:招标文件对业绩有要求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获得奖项的,须填写以下内容。否则可不填。”

 

问题17、招标文件第九页条款号12,提到的副本2份,可否为正本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副本不另行加盖公章?

答复:可以

 

问题18、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3111日起施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4.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中,监理企业信誉(满分2分)规定为“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分。近一年因监理业务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

而本项目监理企业信誉(满分2分)的规定为“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或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先进监理单位等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最高可加2分。近一年因监理业务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该规定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不相符,建议按照予以修改。

答复:第二章《评标细则》(4)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第二项“监理企业信誉”评分标准修改为:“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分。近一年因监理业务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

二、补充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经发改审批修改内容如下:由原建设2#-3#教学楼及会务中心(含对外交流中心、文体生活馆)变更为建设2#教学楼及会务中心,3#图书馆;总建筑面积由原34671.07平方米变更为41837.2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30832.0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1005.24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发改审批修改内容如下:项目总投资由14095.26万元变更为17396.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49.8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3639.86万元,基本预备费506.6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招标人:中共福清市委党校(建设单位)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 1122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