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叫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揭伙拷山直锟斤拷锟铰凤拷锟斤拷旃わ拷蹋锟绞╋拷锟斤拷锟"的问题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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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桃花山直巷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 榕市晋安市政招2017002 本答疑纪要作为福州市晋安区桃花山直巷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榕市晋安市政招201700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1、招标文件中钢材价格调整幅度为10%有误,《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实行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2009]18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请代理修改,谢谢。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