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铰筹拷锟杰憋拷锟斤拷锟阶碉拷路锟斤拷锟教o拷施锟斤拷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铰筹拷锟杰憋拷锟斤拷锟阶碉拷路锟斤拷锟教o拷施锟斤拷锟斤拷"的综合答疑列表

榕市市政招2017091

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联邦新城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拟分包企业情况可否取消,中标后提供,请代理明示?

 答:本项目允许分包,按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11款要求执行,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五、拟分包企业情况取消,编制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此项表格。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2.2.2款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规定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应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望招标人取消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的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预付款的同时应提供预付款担保,即招标人提供了几种担保,中标人也应提供几种担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同时招标人仅提供预付款,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该办法的规定,且加重了承包人的责任及经济负担。请招标代理单位根据规定执行。

答:本项目取消投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有关预付款担保的要求相应取消。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特此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77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