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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 (监理)(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053-1 各有关单位: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监理)(重新招标),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澄清: 问题1、目前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理评标分值均为39分,且近期开标的福州新店片区水系综合治理、晋安东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监理)、福州市仓山会展中心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福州市仓山三江口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监理)等四个项目均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且监理费都在1000万元以上,均未设置业绩要求。建议代理公司取消业绩要求,改成39分评标。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P33页,评分标准中(1)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子项“总监理工程师”第1款,“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得基本分18分”。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闽建[2013]9号文)中,该款要求应为“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18分”。如此修改评分标准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强烈要求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分标准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3、本项目水利资质要求是否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资质均认可? 答:均认可。 问题4、仪器设备发票是否需要附入投标文件中? 答:无需提供仪器设备发票。 问题5、招标文件P12页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给承包人”,这个要求不合理吧,建议修改为“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退给承包人,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计取”。 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中履约担保退还修改为“履约保证金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 问题6、招标文件P55页4.1.5(1)“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或未到位)按人民币10万元支付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变更(或未到位)按每人次按人民币 3万元支付违约金”建议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无故变更(或未到位)按人民币10万元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无故变更(或未到位)按每人次按人民币 3万元支付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7、“城市道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是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的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58号令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市政公用工程所有工程类别均满足要求,等级要求为一级。 问题8、招标文件P55页“4.1.4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而P57页6.2.2却未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合同相应条款执行,给监理人相应的“由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延期费用。强烈要求修改为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此外,强烈要求P55页 4.1.4修改为“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P56页,5.3.1第2款“若因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显著减小,监理人可提出监理人员调整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可调整监理人员,但不予计算延期费用”,这个要求不合理吧,毕竟工程延期了,项目部的监理人员还是每个月都要发工资的。建议修改为“延期费用监理人和委托人另行协商”。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10、招标文件P57页,5.3.2第4款“在工程交工后,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且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批复并拨款到位后支付至审结总价的95%”。建议修改为“在工程交工后,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且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批复并拨款到位后支付至审结总价的100%”。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不含缺陷责任期,因此至工程竣工监理服务期已结束。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3.2(4)内容修改为“在工程交工后,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且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批复并拨款到位后支付至审结总价的95%”,余款由监理人与委托人另行协商。5.3.2(5)内容删除。 问题11、招标文件P57页,5.3.3.1预付款支付期限中提到“承包人提交了预付款保函……”。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并未提及需提交预付款保函、额度和提交方式,且本项目已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在预付款支付期限中出现预付款保函明显不妥。建议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及主要设备全部进场后,预付款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由业主以银行转账形式予以支付。”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3.3.1全款更改如下: 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10%。预付款方式: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预付款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委托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预付款保函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监理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监理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预付款担保提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预付款担保退还:在预付款全部扣回后无息退给监理人,监理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在该段时间内保持有效。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预付款从约定的开工之日起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百分之十二点五扣回,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前扣完。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监理人的到期应付款。 问题12、招标文件P86页中第3点第4点,没有填写违约金金额。请明确违约金金额,便于投标人填写。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中附件11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第3点第四行按“总监每人10万元,专监每人3万元”填报。第4点第八行按“总监每人1万元,专监每人0.5万元”填报。 问题13、人员配备中,请问,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是否符合本项目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水利专业监理员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题1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八条第(6)点要求:不得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强烈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为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修改为要求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是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是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的业绩都可以吗? 答:业绩为联合体主办方业绩。 问题16、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16.1条款号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到场登记。请问法人身份证是复印件还是原件?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6.1款更改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并加盖公章)到场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问题17、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8、招标文件P15页7.3表格中的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多少万元空缺,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费额为160000万元。 问题19、请问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是否满足本项目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是否满足本项目水利专业监理员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题20、招标文件P30页“(5)……人员配备应满足后期备案要求,若不满足,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至满足备案要求为止”,本项目人员配备已满足《闽建建[2013]35号》文件的规定,强烈要求删除此条。此外P30页“(5)项目部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响应承诺,但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此处项目负责人是指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吧?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项目负责人指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问题21、招标文件P33页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2)“近五年……或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加1分,最高加1分。”与省厅闽建建【2013】9号文不符,按省厅文件,“市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不得分,强烈要求删除 “或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细则13.1.1更改如下: (1)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
备注: 每项得分不超过满分,最低分为0分。 (2)监理大纲分项评分标准:不作要求 (3)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
(4)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附件7企业信誉一览表和附件8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涉及上述内容做相应修改。 问题22、招标文件P34页的监理企业信誉中的“省级文明工地”应该也包含“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和“省级示范工地”吧!此外,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关于明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与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工作衔接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22号),从2016年起,原“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由“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接替。所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也应符合“省级文明工地”的要求吧!此外,按省厅文件闽建建【2013】9号文监理企业信誉“或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先进监理单位等荣誉称号的”不得分。强烈要求删除“或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先进监理单位等荣誉称号的”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21条回复内容。 问题23、招标文件P41页六、1.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80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与P4页2.5及P7页项号1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095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限应该是以P4页2.5及P7页项号1为准吧? 答: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095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问题24、招标文件P55页“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内容与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专用条件“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不一致,强烈要求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范本专用条件的“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的条款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25、招标文件P9页条款号7.3、P15页7.5“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而P56页5.3.1(1)“结算时收费计费额按本工程建安工程竣工结算金额按实调整。最终以晋安区审计部门审结监理费为准。”两处不一致,请问,本项目监理费结算审核单位为哪家? 答: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问题26、招标文件P69页(二)“工地现场办公室、办公设施、工地宿舍、食堂、通讯设施以及其他监理设施均由监理人自行配备……”,为便于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需要,建议招标人为监理人提供“工地现场办公室和工地宿舍”。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27、招标文件P57页5.3.2“以上支付均以代建单位收到相应资金为前提,监理人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本项目代建单位是哪家? 答:本项目代建单位改为委托人。 问题28、招标文件P86页4.项目人员考勤制度:“……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每人次3000元”与P55页4.1.6“……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 2000 元”前后不一致,请代理明确以哪处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中附件11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第4“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每人次3000元”现相应修改为“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每人次2000元”。 问题29、招标文件P72页《投标文件封面》,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吧? 答: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问题30、招标文件P18页15.1“……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 答: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问题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是否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附件不需要联合体成员盖章了吧?请代理明确下招标文件P73页目录中哪些需要联合体双方提供、双方盖章? 答: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非牵头人应附营业执照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加盖公章。 问题32、招标文件P82-83页要求填写“建筑面积/层数”有误吧!建议修改为“工程规模”因为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答:第六章投标文件附件7企业信誉一览表中“建筑面积/层数”修改为“工程规模”,附件8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中“建筑面积/层数”修改为“工程规模”。 问题33、投标人和总监的信誉提供获奖的网上打印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问题34、招标文件P36页备注(4)“……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现场管理人员备案表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因为P33页总监评分标准要求总监是近5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得基本分18分。既然是总监职务,那么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四家参建主体单位签名盖章处必有总监签名,所以强烈要求删除“……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现场管理人员备案表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