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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大道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MJ2017919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就湖滨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修改如下: 问:(1)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闽建[2013]9号)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本项目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却没有对应的预付款,已违反了文件规定!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或增加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关于明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与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工作衔接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22号),从2016年起,原“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由“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接替。请问提交“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获奖证明是否符合“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请确认。 答:符合。 问:(3)招标文件P47页,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工地现场办公室、办公设施、工地宿舍、食堂、通讯设施以及其他监理设施均由监理人自行配备,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次监理费用报价中。”这个要求不合理吧,建议修改为“工地现场办公室、办公设施、工地宿舍、食堂、通讯设施以及其他监理设施均由招标人配备,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和设备所有权归招标人,施工阶段结束后归还招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4)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无职称要求,建议删除监理员助工以上职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5)请问,有些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但按闽建建[2015]42号文《关于做好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批取消后衔接工作的通知》中“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省监注册证书”)有效期一律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失效,在此期间无需延续”。可否满足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答:满足 问:(6)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 问:(7)本项目监理费为下浮70%,不符合国家和省物价局监理费计取的文件规定,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监理费只能下浮20%计取,强烈要求按国家和省厅文件修改监理服务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8)招标文件P5页项号16“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但招标文件P43页“5.3.1预付款本合同不设预付款”,按闽建[2013]9号文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的预付款互为等额支付。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9、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关于明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与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工作衔接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22号),从2016年起,原“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由“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接替。请问提交“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应符合“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要求吧? 答:符合。 问:(10)P28页“六、期限 1.监理期限”与前附表及招标公告不一致,应该是以前附表及招标公告为准吧? 答: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 问:(11)本项目不含缺陷责任期,建议删除P39页(30)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12)按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强烈要求删除P43页5.3.2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中的“在保修阶段,监理机构及人员可撤离工程现场,但应指定专人定期回访、联络,及时履行监理任务。”且本项目不含缺陷责任期,建议支付方式修改为“(1)监理费用按照所监理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比例按月分次支付至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待本工程经审计审结后支付至监理费总额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13)、P44页,6.2.2、6.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14)、P47页B-2监理人驻地建设及办公设施配备标准与P21页30.2.2仪器设备及手段不一致,请问主要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数量以哪处为准? 答:主要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数量以招标文件第21页30.2.2.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为准。
招 标 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二0一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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