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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停车场调蓄池及公交立体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18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一、答疑部分

1、关于2013年12月1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中(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中明确无需配备造价人员,现招标文件项目部人员中还要求配备造价人员,闽建建[2013]43号文件已公开发布执行,请问代理单位是否根据文件要求取消造价人员的配备?请代理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关于2016年4月23日闽建筑(2016)13号“关于做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取消后编制造价成果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三、投标人(或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需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签字和盖专用章,现招标文件项目部人员中还要求配备造价人员,闽建筑(2016)13号文件已公开发布执行,请问代理单位是否根据文件要求取消造价人员的配备?请代理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请问该工程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可否为其子公司人员。

答:不可以。

4、招标文件P28页“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叁佰万元人民币;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贰拾万元人民币。”任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都会因人事等原因变更项目管理人员,该项的违约金可否降低?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本项目的质量要求为合格,若投标人中标后想创建优良工程,是否有奖励?

答:本项目的质量要求为合格。若投标人中标后想创建优良工程,招标人负责按福建省建设厅有关标准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是否奖励及具体奖励标准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6、本项目有部分市政内容,招标文件P161页“投标函”第5点要求填写的信用分是房屋建筑类还是市政类?

答:按房建类信用分填写,具体详见二、补充修改部分第4条”。

7、P104页,本项目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为100000元,该项违约金偏高,可否降低,或者为提高工程效率,设置提前工期奖励?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P108页,预付款须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才予以支付,本项目控制价还未审定,预付款的支付是否设置一个期限内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P110页,进度款按确定的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如果工程预算迟迟未审,对工期的影响较大,可否设置期限,或在预算送审后30天仍未审定的,进度款支付至送审量的80%?

答:详见“二、补充修改部分第3条”。

10、招标文件第110页,关于进度款支付的约定:“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支付到财审确定工程预算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80%,同时扣减相应比例质量保证金。③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后,按要求提供完整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并取得档案馆的收讫证明后支付至审核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97%(处罚款除外),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30天内按有关规定给付。④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并缴交完当期处罚款,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至工程结算并归档,期间间隔时间较长,且资料归档需要发包人先行归档后承包人才能归档,建议此条修改为:“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进度款支付到财审确定工程预算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90%。③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后,按要求提供完整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并取得档案馆的收讫证明后支付至审核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97%(处罚款除外),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30天内按有关规定给付。④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并缴交完当期处罚款,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答:详见“二、补充修改部分第3条”。

11、P7招标公告3.1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为: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采用的是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种资质。所以,3.4条款…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修改为: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 类 平均值。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P28页表中对项目部更换人员的处罚太高。建议改为: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叁拾万元人民币;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5年版)P21页34条(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及闽建筑[2015]29号第二条: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应对等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保证。本项目应增加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相关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4、应设定工程预算通过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时间,以便于工程款的支付。建议为:在中标后6个月内工程预算应通过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若超过6个月工程预算尚未审核通过,工程款支付基数暂以: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的概算价或估算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80%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答疑规定执行。

15、请问,能否提供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答:本项目为费率招标。

16、请问,能否明确该项目工程概况。如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中出现的“地下二层及以下为调蓄池”,能否明确本项目地下有几层。

答:地下二层为调蓄池,高度为16米。

17、请问,能否提供工程开竣工日期。

答: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具的开工通知为准。

18、请问,投标文件格式有何要求,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9、请问,资格审查文件中新增的四项内容(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是作为第十三项其他资料中的补充内容,还是单独列项补充,请明确。

答:资格审查文件中新增的四项内容(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为单独增加项,非第十三项其他资料中的补充内容。

20、本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格式按通用本提供的格式,不过通用本格式内容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银行对此不认同,如若投标有限期延长一年不开标,银行也要保一年。建议删除!格式是否可以另行提供?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中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为准。

二、补充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26页“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A为所有通过资格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值小数点后保留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第六位及以后不计。

2、招标文件中所有招标范围和内容均修改为:招标范围为一栋集调蓄池、公交车立体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市政管网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内容包含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市政管网(其中含D2800雨水顶管660米)、室外配套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旧房拆除等,具体以后期有关部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2.4.3(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修改为: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支付比例:根据榕财建[2017]40号文规定,因本工程为未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清单控制价审定的动工项目,工程预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按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的概算价或估算价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且福州市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进度款,工程预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再按预算评审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进度的80%多还少补,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支付到财审确定工程预算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80%。③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后,按要求提供完整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并取得档案馆的收讫证明后支付至审核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97%(处罚款除外),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30天内按有关规定给付。④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并缴交完当期处罚款,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4、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修改详见附件一。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37


附件一: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即财审预算价)的       %(按百分数表示,保留小数点后2位)为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承诺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5.我方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总分排名为第___名,信用评价总分为____分(本招标项目请填写房建类的信用评价排名及总分;请务必如实填写,如若与真实数据不符,按否决投标处理)

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3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