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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112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监理)招标有关事项答疑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

提问1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要求。

提问2请问,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但按闽建建[2015]42号文《关于做好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批取消后衔接工作的通知》中“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省监注册证书”)有效期一律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失效,在此期间无需延续”,“三、持有省监注册证书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凭省监注册证书承接项目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可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答:可以,满足要求。

提问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关于明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与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工作衔接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22号),从2016年起,原“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由“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接替。请问提交“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获奖的网上打印件是否符合“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请代理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招标文件第25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求“证书上的专业为”是指所学专业吧!

答: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以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提问5招标文件第25页,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6人,太多了,按《闽建建[2013]35号》文件,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0000㎡~30000㎡,主体配备4人即可,强烈要求删减安装类监理员1人,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由除总监外的其他项目监理部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招标文件第26页监理企业信誉中的“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应该也包含 “省级示范工地”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吧!

答:包含。

提问7招标文件第40页通用条件的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与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1不符,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8招标文件第40页、第71页4.1.1(1)“①(d)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α%计扣违约金;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其他主要专业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α%计扣违约金”,但按2014年7月17日即执行的闽建建[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国和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此外,此处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安装类”专监、造价工程师吧!因为按省厅闽建建[2014]25号文“二、从2015年1月1日起,新承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

答:“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α%计扣违约金;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其他主要专业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α%计扣违约金”修改为:“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a%计扣违约金;其他主要专业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a%计扣违约金。”其他主要专业工程师为除总监外的所有标内监理人员。

提问9招标文件第41页、第50页4.1.3“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5000)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建议在句道前加一句“若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或违约造成工程总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0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中无9.补充条款,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1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不包含缺陷责任期,建议删除第48页(29)。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招标文件第49页2.3.6“监理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监理人须另外安排一名职工专职由委托人调配,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由于监理报酬中没有包含另配人员的费用,如果安排人员,工资应由招标人发放,且这种要求极不合理,已基本杜绝。确有需要,建议从项目监理部人员中兼职调用。

答:可从项目监理部人员中兼职调用

提问13招标文件P51页,“5.3.2……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由监理人和委托人按福州市财政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因为至此监理服务期已结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4本项目已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第52页5.3.3.1业主已同意支付“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10%”,已符合闽建[2013]9号文件,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的规定,为何还要监理人支付预付款担保金,强烈要求删除支付“预付款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5招标文件第41页、第50页 4.1.3“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5000)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第52页,6.2.2、6.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6招标文件第78页投标书中“工程质量目标”与第3页2.6、第6页条款号1.1“工程质量”不符,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本招标答疑纪要未涉及的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20161017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