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叫癸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委锟斤拷校锟斤拷校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目"的问题列表 |
关于"锟叫癸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委锟斤拷校锟斤拷校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目"的综合答疑列表 |
中共长乐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第031号 各有关单位: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中共长乐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澄清: 问题1、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第一条“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及36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减轻施工企业负担,投标保证金形式应增加保证保险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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