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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道路工程第17标段(施工)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6049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道路工程第17标段(施工)招标有关事项答疑和补充通知如下: 1. 招标文件第28页技术负责人要求市政专业,请问,路桥专业是否满足要求,请代理明确,谢谢。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可否使用银行保函形式? 答: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 3、上传GEF格式的图纸不能用,可否再上传一次? 答:本工程GEF格式的图纸重新发布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网上,请各投标人在以上网址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按2015版通用本规定:“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其他人员名单是否违背通用本精神,且增加了企业负担。如确是项目有特殊岗位或人数要求,也应是在标书明确岗位或人数,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标书要求配备人员。这样会更加符合主管部门指导精神,把为企业减负做到实处。望代理给予改正,谢谢! 答: 原招标文件条款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未违背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5、在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附表里,对于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到项目负责人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但是在评标办法里没有包含临时建造师,请问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用临时建造师资格? 答: 项目负责人的临时建造师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该工程之前是有施工单位在施工,听说还没和原施工单位结算清楚,合同还未结束,现在同一个工程进行两次招标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中标单位是否会受到保护? 答:我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就该项目发律师函给原施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三)(四)项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 7、现场很多细项工程都还没做完,比如有些路基还未回填到位,挡墙高度还未砌筑到位,那新的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有衔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划分。 答:有各施工单位承担因己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的责任。 8、各细项工程变数太多,招标控制价给的暂列金额太少,如果将来出现的变更金额超概,如果因为财政局和政府原因导致变更延误,是否仍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实施变更,并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点发放变更工程款? 答: 变更办法根据原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福州市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57号)办理。 9、如果因为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进场施工或者阻扰施工的,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业主单位是否能按照合同相应条款直接做主给予补偿,是财政局大还是政府大,还是中标单位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大,财政局和政府是否对非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补偿有新的法律条款,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业主是否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答:若出现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情况,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由发包人上报政府部门确定赔偿方案。 10、2016年5月份之后将实施营改增,招标控制价仍按照原政策的要求做营业税3.477%,后面改成增值税后实际要上缴的税收将相差大几百万,如果按通用合同规定有可能由施工单位承担,是否调整专用合同条款,业主是否有相应的细则,还是说在报价的时候将营业税税点上调? 答:在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前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1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已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执行,其明确规定不需提供《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本项目仍要求提交,请代理落实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为15版,请问保证金方式可否用银行保函? 答: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13、招标公告中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西邻至永丰之间道路辅路(K16+620-K19+260)修改为: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西岭至永丰之间道路辅路(K16+620-K19+260); 招标公告中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K16+620-K19+260)剩余工程,位于西邻至永丰之间道路辅路,道路长度2.64Km,修建宽度37.5m,双向四车道;包括辅路道路(路基、路面)、改河、新建改河桥2座、给排水、电力排管、村道、绕城桥下清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修改为: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K16+620-K19+260)剩余工程,位于西岭至永丰之间道路辅路,道路长度2.64Km,修建宽度37.5m,双向四车道;包括辅路道路(路基、路面)、改河、新建改河桥2座、给排水、电力排管、村道、绕城桥下清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原招标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14、本工程GEF格式的图纸重新发布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网上,请各投标人在以上网址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GEF格式的图纸详见附件:招标GEF格式的图纸(最新) 15、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16、本答疑纪要和修改通知将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