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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连潘凤坂片区路网工程(横四路、横五路、纵三路、纵四路)(施工)答疑纪要

工程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232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按2015版通用本规定:“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其他人员名单是否违背通用本精神,且增加了企业负担。如确是项目有特殊岗位或人数要求,也应是在标书明确岗位或人数,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标书要求配备人员。这样会更加符合主管部门指导精神,把为企业减负做到实处。望代理给予改正,谢谢!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已于201631正式执行,其明确规定不需提供《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本项目仍要求提交,请代理落实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为: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按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执行。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的格式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08年版)的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08年版)的规定。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为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4.0版本)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版本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版本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电子评标异常或者否决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其后果。

3、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更改为2016512945,其它时间相应顺延。

4、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6426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