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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新苑电梯采购与安装 答疑纪要 本答疑纪要作为金凤新苑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521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1、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5216的招标文件第58页3.2条: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控制价的90%-96%(含90%和96%)范围内,否则价格部分不得分。质疑:根据 答:招标控制价的90%-96%为合理报价区间,并不代表最低投标限价。 2、招标文件P2第7.2和7.3条中规定的“项目负责人”的定义是什么?是否只需要对工程项目熟悉即可,还是贵方对本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认定范围是否有额外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各方面有全面的了解。 3、招标文件P5第11.1条中规定的“土建配合费”是否与P11中第11.2条(4)点中“(4)安装调试费用、施工配合费(配合费包含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和现场施工配合的费用。中标人应按每部电梯3000元人民币向建筑主体施工单位支付配合费,含安装后的土建填补及安装过程的水电费)。”规定的“配合费”表述内容相同?施工配合费或土建配合费金额是否就是“每部电梯按3000元人民币向建筑主体施工单位支付”的金额?如果不同,请问本招标文件P5第11.1条中规定的“土建配合费”包含的内容是什么?土建配合费的金额是多少? 答:土建配合费即施工配合费。 4、招标文件P7第34.3条中规定的“履约担保”的格式是否可以按照银行出具的格式提供? 答:可以。 5、招标文件P15第22.1条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的材料内容是否是P2第7.2条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的材料内容?如果不是,请问招标文件P15第22.1条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是什么? 答: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0页。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6、招标文件P21-26规定的《招标采购合同(合同格式)》格式是否是唯一的?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标,该投标人中联合体的各方是否可以分别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是签订合同的唯一格式。若联合体中标,则合同格式中的乙方为联合体各成员。 7、招标文件P24《招标采购合同(合同格式)》中第九条第2点中规定的内容需要澄清:“2、井道已建成,技术要求中已提供井道尺寸。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对井道及其它安装条件进行核查,乙方负责在安装时对井道进行改造(结构部分除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乙方进场安装的书面通知后即派人勘察现场,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井道、机房等符合电梯图纸要求后 7 日历天内进场安装。”中的“乙方负责在安装时对井道进行改造(结构部分除外)。”建议改为“如因甲方土建原因造成井道偏位,乙方负责提出整改意见配合土建对井道进行改造,其费用由甲方或甲方土建负责。” 答:乙方可在投标前自行到现场对电梯井道进行勘察,按现状进行设备安装,如发生井道的改造费用(包括增加钢构圈梁、门顶过梁、立柱、导轨固定用的预埋钢板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增补造价。 8、招标文件P24《招标采购合同(合同格式)》中第九条第3点(2)A中规定的“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填补工作。乙方自行承担安装过程的水电费”所产生的的费用是否包含在P11中第11.2条(4)点中规定的“施工配合费”中?“土建配合费”是否就是“施工配合费”? 答:土建配合费即施工配合费。 9、招标文件P33第8.5条规定的“井道偏位”的定义是指施工造成的偏差还是井道与图纸的偏差? 答:乙方可在投标前自行到现场对电梯井道进行勘察,按现状进行设备安装,如发生井道的改造费用(包括增加钢构圈梁、门顶过梁、立柱、导轨固定用的预埋钢板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增补造价。 10、招标文件P22第4点“ 若因政策性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部分电梯提升层高(数)、提速设计更改,则参照投标报价时的相同或类似层高(数)、提速的电梯的单价进行调整;若因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项目部分停建或缓建时,则按照实际交付的电梯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不应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中的“若因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项目部分停建或缓建时,则按照实际交付的电梯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不应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建议改为:“若因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项目部分停建或缓建时,则按照实际交付的电梯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招标人已经支付的预付款,招标人应退还10%的履约担保(或履约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P23第八点“4、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建议改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电梯监捡费除外)。 答:同意改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电梯监捡费除外)。 12、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故障问题,如未能按投标时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解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次壹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能否改为壹仟元?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P25第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中“乙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外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伍仟元计取。甲方延期付款(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此违约责任的违约金给付不对等,是否应该对等给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因电梯在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或因非业主自身原因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而使甲方可能遭受索赔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建议改为“因电梯在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或因非业主自身原因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而使甲方可能遭受索赔的相关费用和造成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P28页a.轿厢信号装置“操纵箱设在轿厢后前壁,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行箭头,控制按钮微动式或触摸式,其面板为304发纹不锈钢。”操纵箱设在轿厢前壁和后壁两个地方吗? 答:轿厢内操纵箱设一体式双操纵(在轿厢左、右两侧各设置一处),装有触模式发光二极管背景照明的楼层不锈钢金属按钮,点阵式楼层指示器和运行方向数字式指示器,其面板为304发纹不锈钢。 16、招标文件P29 “2.12电梯提速大于等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P29 “2.8.第5点 固定式对讲机(机房、轿厢和安防控制中心对讲),即五方通话”应添加“其中机房到监控中心的电缆敷设由买方负责”。 答:中标人进场后,书面文件报告招标人,由招标人协调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安装五方通话线、动力电缆等外部线缆,由中标人负责接入末端设备。 18、招标文件P31“(2)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建议改为“最终验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监捡费用除外。” 答:同意改为“最终验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监捡费用除外。”。 19、招标文件P31(3)必须在土建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通过最终验收。建议修改为:“(3)必须在土建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通过最终验收(如因甲方土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验收除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0、电梯参数表中的担架梯兼消防梯的轿厢内尺寸是否能改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