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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轮船港周边道路道路工程(监理)质疑: 1、 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即缴纳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参加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监理项目投标,那么“《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也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吧? 2、 若总监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竣工工程监理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书上未注明拟任总监的职务,除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外再提供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补充说明其职务,监理业务手册原件开标时备查,可否?若不行,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外,再提供监理备案表及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补充说明其职务,原件开标时备查,应满足要求吧?因为《监理业务手册》本身就是业主证明之一。此外,招标文件的25页本评分标准说明(4)“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加以补充说明”是指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备查吧! 3、 招标文件第1页2.2“项目总投资约7582.26万元”,第12页13.1“(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定人民币4380.8453万元”,而第30页一、4“建安工程费用约4790万元”,前后都不符,请问本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到底要以哪个为准? 4、 招标文件第31页“五、(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已含在监理酬金内”,有误吧!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不包含保修阶段,按2015年8月20日即执行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发布的闽监管协[2015]13号“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中附件第四点“施工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当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服务时,其收费依据该工作所需工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5)和福建省每年发布的工资增长基准线计取”,且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建议修改为 “五、(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此外,第43页2.1.1相应的修改为“监理范围包括:轮船港周边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删除第51页9.3. 5、 招标文件第31页六1、监理期限与第1页招标公告2.5和第4页投标须知条款号1.3中的监理服务期限不符,那么按招标文件第57页监理服务期是按第1页招标公告2.5和第4页投标须知条款号1.3中的监理服务期限填写吧? 6、 招标文件第49页5.3.3“当工程出现设计变更或附加工作超过或少于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之和时…监理报酬不进行调整”,有错吧。应该是“当工程出现设计变更或附加工作超过或少于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之和时…监理报酬相应进行调整”吧!强烈建议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以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本项目监理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计取并调整监理费。 7、 招标文件第50页6.2变更不符合2012年版合同范本的条款,建议按2012年版合同范本的第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8、 招标文件第62页附件4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该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不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按2014年7月17日即执行的闽建建[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国和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可否调整为“该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到位”。 9、 招标文件第64页附件6及第67页附件8表中“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层数)”修改为“工程规模”。 10、 按闽建建[2013]35号文,市政项目1000万元-5000万元配备4人即可,建议本项目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除总监外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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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轮船港周边道路道路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176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即缴纳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参加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监理项目投标,那么《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也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吧?

答:可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若总监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竣工工程监理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书上未注明拟任总监的职务,除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外再提供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补充说明其职务,监理业务手册原件开标时备查,可否?若不行,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外,再提供监理备案表及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补充说明其职务,原件开标时备查,应满足要求吧?因为《监理业务手册》本身就是业主证明之一。此外,招标文件的25页本评分标准说明(4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加以补充说明是指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备查吧!

招标文件第25页(4更改为:“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中未标明道路等级、单孔跨径、长度等特征(即须证明同类、同等或以上工程特征)的,可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竣工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总监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竣工工程监理业绩所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上无法体现监理人员名单(拟派总监),可提供监理备案表复印件(指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监理报备表,主要有监理合同登记表及监理人员备案和项目情况及监理人员变更备案)及《监理业务手册》的复印件加以补充说明,否则,其业绩不计,原件开标时备查。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招标文件第12.2“项目总投资约7582.26万元,第1213.1“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定人民币4380.8453万元,而第30页一、4“建安工程费用约4790万元,前后都不符,请问本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到底要以哪个为准?

答: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暂定人民币4380.8453万元。②招标文件第30页中“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费用约4790万元”更改为 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380.8453万元”。

4①招标文件第31五、(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已含在监理酬金内,有误吧!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不包含保修阶段,按2015820即执行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发布的闽监管协[2015]13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中附件第四点施工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当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服务时,其收费依据该工作所需工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5)和福建省每年发布的工资增长基准线计取,且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建议修改为五、(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②此外,第432.1.1相应的修改为监理范围包括:轮船港周边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删除第519.3.

答:①招标文件第31页五、(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已含在监理酬金内”更改为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②招标文件432.1.1款更改为:“2.1.1监理范围和内容:包含明德东路与乌龙江大道延伸段两条道路;明德东路起点相交于学苑路,沿线与高新大道相交、与30规划河道相交,终点与乌龙江大道一期相交;乌龙江大道延伸段起点接乌龙江大道一期起点,终点止于桔园洲大桥桥下辅路。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电气照明、电力排管、交通及安全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内容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③删除招标文件第519.3条款

5招标文件第31页六1、监理期限与第1页招标公告2.5和第4页投标须知条款号1.3中的监理服务期限不符,那么按招标文件第57页监理服务期是按第1页招标公告2.5和第4页投标须知条款号1.3中的监理服务期限填写吧?

答: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不含缺陷责任期)。

6招标文件第495.3.3当工程出现设计变更或附加工作超过或少于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之和时监理报酬不进行调整”,有错吧。应该是当工程出现设计变更或附加工作超过或少于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之和时监理报酬相应进行调整吧!强烈建议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以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本项目监理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计取并调整监理费。

答:招标文件第495.3.3更改为“当工程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规模变更造成建安费或监理范围发生变化时,以本项目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本项目监理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根据投标须知第13条款的计算程序计算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结算价。”  

招标文件第495.3.4更改为“若因委托人上级管理部门政策性变化或土地征迁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或延期,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监理报酬不进行调整。”

7招标文件第506.2变更不符合2012年版合同范本的条款,建议按2012年版合同范本的第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招标文件第62页附件4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该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不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按2014717即执行的闽建建[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国和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可否调整为该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到位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62 附件4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中“该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不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

9、招标文件第64页附件6及第67页附件8表中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层数)修改为工程规模

       答:招标文件第64页附件6及第67页附件8表中“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层数)”更改为“建设规模”。

10、按闽建建[2013]35号文,市政项目1000万元-5000万元配备4人即可,建议本项目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除总监外的人员担任。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它

1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1023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