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港大桥北岸景观绿化提升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5039
各投标人:
关于新南港大桥北岸景观绿化提升项目(招标编号: 闽侯市政招2015039)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 问:二级资质(二)经营范围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公园。
相关注释: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
本工程经过招标降点后,应属于1200万以内工程,所以资质是否要求过高?
答:本工程经审计后招标控制价为12019340元,工程造价是以预算价为准,本工程的资质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问:一级市政公用建造师不能投这个项目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3页第6.2条款第①点、招标公告第6.2条款第①点“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侯房建招2015048投标保证金””修改为“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5039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41页17.3.3“(1)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的“ ④养护费付款:养护费单列单独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不含养护费,养护费在养护期结束并移交管理后一次性付清。⑤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修改为“④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3.招标文件第41页17.4.1“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扣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质量保证金待养护期和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管理后一次性予以结清(不计利息).”
修改为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质量保证金待养护期和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管理后一次性予以结清(不计利息).”
4.招标文件第44页“25.2.1养护期限为: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修改为
“25.2.1植物养护和管理
(1)绿化养护期为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种植完工后三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管理和养护种植物的详细计划及日程,这个计划是种植计划的延续,将种植物养护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对于更换枯树或草的再种植,应从再种植时起至少养护一年的生长期,随时进行检查并及时补植。
(3)管理及养护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经常除草、施加除草剂;
—按园艺方法进行修剪、栽培;
—需要时经常浇水;
—每年施肥应不少于2次;
—经常施加农药及防治病虫害;
—采取措施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
—枯死、损坏或丢失的树木花草应随时补植;
—经常清扫及清除垃圾、保护表土。
(4)在对枯树、坏灌木以及其他不发芽或死去的植物和草均应予以更换,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期限内做完。
(5)承包人应提供并设置临时栅栏,以保护种植物不受损害,不需要时可拆除。
(6)承包人应提供、修建并维护植物防护必要的拉牵或桩木。 ”
招标人: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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