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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屿新苑第2标段(监理)答疑文件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5083

 

各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的回复如下:

1.投标人提出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的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本项目监理员的要求?”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中注明的所学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提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过期,证书已交到省厅延续,周期时间较长,能否参加投标时附上省厅的受理单和总监原来的岗位证书复印件?”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 如有因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过期,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已递交省厅办理证书延续的情形,提供原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受理部门出具的证书延续的受理证明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提出的“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那么,“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投标人提供“《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P11页,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建设单位将在开工前支付与履约担保对等的预付款。建议把预付款约定同时附进本招标文件专用条件5.2支付酬金条款中。因为建设厅闽建[2013]9号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要求出具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此外,以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应满足吧?”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前以履约保函或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

 

 

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格式中增加“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前以履约保函或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建设单位将在开工前支付与履约担保对等的预付款。”。

 

5.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P33页备注7“总监及项目监理其它人员配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监理注册证书(岗位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应修改为“总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监理注册证书(岗位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因为此备注与招标文件P30页:“本次评标,评标委员会仅针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监理项目部其他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承诺配备,不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评标时仅对表格填写内容进行评审”不符?”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本项目拟任评标时,仅针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第11页、第30页注明了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将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及资料证明等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p33页第7点“总监及项目监理其它人员配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监理注册证书(岗位证书或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要求是规定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提供项目组配备人员资料时的要求。如果投标人拟派出的监理项目组人员配备人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在评分标准中的相应项目将不得分。

 

6.投标人提出的“P34页备注7⑤应在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本人的注册执业印章。这也与P33页备注7矛盾,监理部其他人员无需提交相应证件如何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请将P34页备注7⑤修改为:“应在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本人的注册执业印章?”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P34页备注7⑤“应在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本人的注册执业印章等要求是规定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提供项目组配备人员资料时的要求。因此P34页备注7⑤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投标人提出的“本项目总监及投标人评分标准中所指“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应包含“省级文明工地”和“省级示范工地” 称号?因为2010年前是称为“省级文明工地”,近几年改称为“省级示范工地” 称号?”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 “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包含“省级文明工地”和“省级示范工地” 称号。

 

 

9.投标人提出的“本项目监理大纲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柒份。希望代理能本着节约能源的原则,将大纲份数减至5份,因为评标专家子只有5人。中标后,要求中标人再提交适当的份数。”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监理大纲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柒份。

 

10.投标人提出的“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8875.3㎡,要求配备房建类专监3名,房建类监理员1名。按正常工作量房建专监3名太多,房建监理员要旁站,早晚轮班1名又太少。建议房建专监配2名,房建监理员2名。”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原招标文件第29页“项目监理部人员最低配备”中房建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修改为2人,监理员人数修改为3人(房建类2人,安装类1人。)。

 

11.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P446.2.1条款有错,原因有2个,①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专用条件无此条款;②按合同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一一对应的原则,通用条件6.2.1为“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因此建议删除招标文件P446.2.1条款。”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P446.2.1条款。

 

12.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文件附件13“项目管理承诺书”: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内涉及爆破工程等专项项目的,我方若自身未含有相应资质的,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理,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爆破工程”属专项资质,监理单位基本无此资质,而且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监理费的计取根本不含此另行委托相应资质机构监理的费用。强烈要求修改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内涉及爆破工程等专项项目的,我方若自身未含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人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理,招标人另行支付费用”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3“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内涉及爆破工程等专项项目的,我方若自身未含有相应资质的,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理,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条款。

 

 

 

 

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6-1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