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梅溪锟斤拷水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阶癸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5]招 01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 公司名称变更相关手续都已办理完毕,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已递交省厅办理单位名称变更业务,其周期较长,请问投标时附建设厅的行政许可受理知书和总监原来岗位证书的复印件能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2. 根据福建省监理协会于2014年11月21日印发了《关于正式启用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和《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的通知(闽监理管协【2014】56号文)及闽监管协【2014】58号文规定,持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是否分别符合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持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是否分别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的岗位要求? 答:符合。 3.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是否符合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是否符合监理员岗位要求? 答:符合。 4. 招标文件P7页,“2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万元包干。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该项目招标代表费。”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明确指出“谁招标,谁付费”,强烈建议删除本条。且所见到的招标文件中只有你们代理单位会有这种不合理的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按闽建建{2013}35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10000万元配备5人,而招标文件P21页要求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9人,强烈建议删减市政公用工程专监1人及监理员2人,且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机电安装专业还包含“机电工程”吧! 答:包含。 7、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保修期监理为相关服务,按省厅闽建建[2013]35、闽价服(2013)号文件如需保修期监理业主应另行付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否则要求将监理服务期限修改为“自本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且要法度删除招标范围和内容中的“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字眼。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P35页,5.3.1④“剩余5%待工程保修期满付清。”问题同上,按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因此建议5.3.1③修改为“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后结清监理费。”同时要求删除P40页及P48页14 “在保修阶段,监理机构及人员可撤离工程现场,但应指定专人定期回访、联络,及时履行监理任务。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P7页“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然而招标文件中并未支付监理人预付款,建设厅闽建[2013]9号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要求出具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相关事项。”希望代理单位出具的招标文件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招标文件P36页,6.2.2、6.2.3、6.2.5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P60页12、“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根据业主要求另行安排工作人员专职为项目部提供服务”。由于监理报酬中没有包含另配人员的费用,如果安排人员,工资应由招标人发放,且这种要求极不合理,已基本杜绝。强烈要求删除该条承诺。 答:删除招标文件P60页第12条款。 12、P71,6.“同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交付招标人留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省厅闽建建[2013]35号文件规定“各地备案管理机关在实施监理人员项目机构人员备案时,不得采取押证、指模考勤等方式。”因此要求删除本条款。 答:删除招标文件P71页第6条款。 13、招标文件中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 14、P5页7.3、P28页以及P35页5.3.2“最终以本项目施工合同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不合理,建议监理费的计费额暂按本项目施工合同价计取,最终监理费的计费额以本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来计取并调整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招标文件P39页7和10“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不另行增加费用。”不符合省建设厅闽建建[2013]35号文件规定:“工程规模在5000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人员,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要增加监理人员,委托人应另行增加相应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 1、本项目的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更改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梅发改审批【2015】42号批准建设”更改为“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42号批准建设” 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由闽清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厂区政府配套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由福建海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厂区BOT部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均更改为“财政拨款”。 4、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244767元。其中厂区BOT部分437274元,项目业主为福建海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政府配套部分及配套管网工程807493元,项目业主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均更改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由“人民币贰万肆仟元(¥24000元)”更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19000元)”。 6、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中 23.1条款; 7、招标文件P9中7.3条款“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244767元。”更改为“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 删除原监理服务费计算表格,更改为: 监理服务费计费额 6092. 93万元(暂按建安投资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5000万元对应监理服务费收费基价为:120.8万元 8000万元对应监理服务费收费基价为:181.0万元 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81.0-120.8)÷(8000-5000)×(6092.93-5000)+ 120.8=142.7315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142.7315万元×1.0×1.0×1.0=142.7315万元 浮动幅度 下浮30% 监理服务费规定报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142.7315万元×(1-30%)=999121元 8、招标文件P9 中7.5条款“(最终以闽清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更改为“(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9、招标文件P28协议书第五条中“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更改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10、招标文件P59“表式3:投标承诺书”第1条“开标一览表”更改为: 1、开标一览表 序号 开标内容 投标人承诺的内容摘要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玖拾玖万玖仟壹佰贰拾壹元 小写:¥999121元 2 拟派总监 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注册证号: 专业: 职称: 3 工程质量 控制目标 4 监理服务期 5 投标保证金 递交情况 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5年5月21日10:00”改为“2015年5月27日10:00”其他相关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年5月11日
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5]招 01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 公司名称变更相关手续都已办理完毕,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已递交省厅办理单位名称变更业务,其周期较长,请问投标时附建设厅的行政许可受理知书和总监原来岗位证书的复印件能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2. 根据福建省监理协会于2014年11月21日印发了《关于正式启用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和《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的通知(闽监理管协【2014】56号文)及闽监管协【2014】58号文规定,持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是否分别符合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持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是否分别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的岗位要求? 答:符合。 3.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是否符合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是否符合监理员岗位要求? 答:符合。 4. 招标文件P7页,“2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万元包干。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该项目招标代表费。”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明确指出“谁招标,谁付费”,强烈建议删除本条。且所见到的招标文件中只有你们代理单位会有这种不合理的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按闽建建{2013}35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10000万元配备5人,而招标文件P21页要求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9人,强烈建议删减市政公用工程专监1人及监理员2人,且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机电安装专业还包含“机电工程”吧! 答:包含。 7、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保修期监理为相关服务,按省厅闽建建[2013]35、闽价服(2013)号文件如需保修期监理业主应另行付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否则要求将监理服务期限修改为“自本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且要法度删除招标范围和内容中的“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字眼。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P35页,5.3.1④“剩余5%待工程保修期满付清。”问题同上,按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因此建议5.3.1③修改为“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后结清监理费。”同时要求删除P40页及P48页14 “在保修阶段,监理机构及人员可撤离工程现场,但应指定专人定期回访、联络,及时履行监理任务。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P7页“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然而招标文件中并未支付监理人预付款,建设厅闽建[2013]9号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要求出具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相关事项。”希望代理单位出具的招标文件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招标文件P36页,6.2.2、6.2.3、6.2.5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P60页12、“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根据业主要求另行安排工作人员专职为项目部提供服务”。由于监理报酬中没有包含另配人员的费用,如果安排人员,工资应由招标人发放,且这种要求极不合理,已基本杜绝。强烈要求删除该条承诺。 答:删除招标文件P60页第12条款。 12、P71,6.“同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交付招标人留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省厅闽建建[2013]35号文件规定“各地备案管理机关在实施监理人员项目机构人员备案时,不得采取押证、指模考勤等方式。”因此要求删除本条款。 答:删除招标文件P71页第6条款。 13、招标文件中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 14、P5页7.3、P28页以及P35页5.3.2“最终以本项目施工合同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不合理,建议监理费的计费额暂按本项目施工合同价计取,最终监理费的计费额以本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来计取并调整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招标文件P39页7和10“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不另行增加费用。”不符合省建设厅闽建建[2013]35号文件规定:“工程规模在5000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人员,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要增加监理人员,委托人应另行增加相应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 1、本项目的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更改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梅发改审批【2015】42号批准建设”更改为“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42号批准建设” 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由闽清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厂区政府配套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由福建海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厂区BOT部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均更改为“财政拨款”。 4、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244767元。其中厂区BOT部分437274元,项目业主为福建海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政府配套部分及配套管网工程807493元,项目业主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均更改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由“人民币贰万肆仟元(¥24000元)”更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19000元)”。 6、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中 23.1条款; 7、招标文件P9中7.3条款“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244767元。”更改为“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 删除原监理服务费计算表格,更改为: 监理服务费计费额 6092. 93万元(暂按建安投资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5000万元对应监理服务费收费基价为:120.8万元 8000万元对应监理服务费收费基价为:181.0万元 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81.0-120.8)÷(8000-5000)×(6092.93-5000)+ 120.8=142.7315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142.7315万元×1.0×1.0×1.0=142.7315万元 浮动幅度 下浮30% 监理服务费规定报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142.7315万元×(1-30%)=999121元 8、招标文件P9 中7.5条款“(最终以闽清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更改为“(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9、招标文件P28协议书第五条中“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更改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10、招标文件P59“表式3:投标承诺书”第1条“开标一览表”更改为: 1、开标一览表 序号 开标内容 投标人承诺的内容摘要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玖拾玖万玖仟壹佰贰拾壹元 小写:¥999121元 2 拟派总监 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注册证号: 专业: 职称: 3 工程质量 控制目标 4 监理服务期 5 投标保证金 递交情况 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5年5月21日10:00”改为“2015年5月27日10:00”其他相关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年5月11日
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5]招 01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 公司名称变更相关手续都已办理完毕,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已递交省厅办理单位名称变更业务,其周期较长,请问投标时附建设厅的行政许可受理知书和总监原来岗位证书的复印件能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2. 根据福建省监理协会于2014年11月21日印发了《关于正式启用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和《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的通知(闽监理管协【2014】56号文)及闽监管协【2014】58号文规定,持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是否分别符合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持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是否分别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的岗位要求? 答:符合。 3.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是否符合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是否符合监理员岗位要求? 答:符合。 4. 招标文件P7页,“2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万元包干。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该项目招标代表费。”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明确指出“谁招标,谁付费”,强烈建议删除本条。且所见到的招标文件中只有你们代理单位会有这种不合理的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按闽建建{2013}35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10000万元配备5人,而招标文件P21页要求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9人,强烈建议删减市政公用工程专监1人及监理员2人,且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机电安装专业还包含“机电工程”吧! 答:包含。 7、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保修期监理为相关服务,按省厅闽建建[2013]35、闽价服(2013)号文件如需保修期监理业主应另行付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否则要求将监理服务期限修改为“自本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且要法度删除招标范围和内容中的“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字眼。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P35页,5.3.1④“剩余5%待工程保修期满付清。”问题同上,按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因此建议5.3.1③修改为“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后结清监理费。”同时要求删除P40页及P48页14 “在保修阶段,监理机构及人员可撤离工程现场,但应指定专人定期回访、联络,及时履行监理任务。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P7页“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然而招标文件中并未支付监理人预付款,建设厅闽建[2013]9号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要求出具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相关事项。”希望代理单位出具的招标文件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招标文件P36页,6.2.2、6.2.3、6.2.5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P60页12、“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根据业主要求另行安排工作人员专职为项目部提供服务”。由于监理报酬中没有包含另配人员的费用,如果安排人员,工资应由招标人发放,且这种要求极不合理,已基本杜绝。强烈要求删除该条承诺。 答:删除招标文件P60页第12条款。 12、P71,6.“同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交付招标人留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省厅闽建建[2013]35号文件规定“各地备案管理机关在实施监理人员项目机构人员备案时,不得采取押证、指模考勤等方式。”因此要求删除本条款。 答:删除招标文件P71页第6条款。 13、招标文件中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 14、P5页7.3、P28页以及P35页5.3.2“最终以本项目施工合同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不合理,建议监理费的计费额暂按本项目施工合同价计取,最终监理费的计费额以本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来计取并调整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招标文件P39页7和10“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不另行增加费用。”不符合省建设厅闽建建[2013]35号文件规定:“工程规模在5000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人员,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要增加监理人员,委托人应另行增加相应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 1、本项目的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更改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梅发改审批【2015】42号批准建设”更改为“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42号批准建设” 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由闽清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厂区政府配套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由福建海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厂区BOT部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均更改为“财政拨款”。 4、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244767元。其中厂区BOT部分437274元,项目业主为福建海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政府配套部分及配套管网工程807493元,项目业主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均更改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由“人民币贰万肆仟元(¥24000元)”更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19000元)”。 6、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中 23.1条款; 7、招标文件P9中7.3条款“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244767元。”更改为“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 删除原监理服务费计算表格,更改为: 监理服务费计费额 6092. 93万元(暂按建安投资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5000万元对应监理服务费收费基价为:120.8万元 8000万元对应监理服务费收费基价为:181.0万元 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81.0-120.8)÷(8000-5000)×(6092.93-5000)+ 120.8=142.7315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142.7315万元×1.0×1.0×1.0=142.7315万元 浮动幅度 下浮30% 监理服务费规定报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142.7315万元×(1-30%)=999121元 8、招标文件P9 中7.5条款“(最终以闽清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更改为“(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9、招标文件P28协议书第五条中“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更改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99121元。(最终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监理服务费。)” 10、招标文件P59“表式3:投标承诺书”第1条“开标一览表”更改为: 1、开标一览表 序号 开标内容 投标人承诺的内容摘要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玖拾玖万玖仟壹佰贰拾壹元 小写:¥999121元 2 拟派总监 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注册证号: 专业: 职称: 3 工程质量 控制目标 4 监理服务期 5 投标保证金 递交情况 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5年5月21日10:00”改为“2015年5月27日10:00”其他相关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年5月11日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