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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福建省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港湾大道软基处理工程(监理),招标编号:榕晋建招[2014]第4011号,现补充如下: 1. 招标文件第19页,内容“17.1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地点和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凭证复印件)。” 更改为: “17.1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地点和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凭证复印件)。”。
备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答疑纪要;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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