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省锟斤拷锟斤拷锟截匡拷锟脚撅拷锟矫匡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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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福建省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港湾大道软基处理工程,招标编号:榕晋建招[2014]第4010号,现补充如下: 1. 招标文件第28页,内容“3、投标人少于7家(含7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11.99%)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不再抽取K值”, 更改为: “3、投标人少于7家(含7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14.99%)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不再抽取K值”。 2. 招标文件第73页,内容“ 3. 投标报价仅需填报总价。不要求投标人填报各细项单价和合价。投标报价仅需填报总价。不要求投标人填报各细项单价和合价。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本工程发包价,应是按照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所列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 5.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更改为: “ 3. 投标报价需填报总价。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合价和总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任意增减或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 4.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5.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 下列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6.1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6.2税金:包括按规定必须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3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良工程增加费; 6.4暂列金额和甲供材料费。”
3. 招标文件第87页,内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内容与格式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具体组成内容与格式要求为:内容如下(未提供格式的按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造价规定)。 ·(1)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2)单位工程分项汇总表 ·(3)分项工程费汇总表 ·(4)规费审核书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审核书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审核书 ·(7)计日工审核表 ·(8)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审核书 ·(9)主要材料价格表 更改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内容与格式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具体组成内容与格式要求为:按通用本格式。”
备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答疑纪要;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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