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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昙石大道新城丽景交叉口交通组织及人行天桥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4038
闽侯县昙石大道新城丽景交叉口交通组织及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标书第9页中分包第2点中有说明依据闽建筑【2012】35号文件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租凭、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那我们需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有所承诺。 答: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请投标人添加在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14其他资料的“其他资料”中,格式如下:
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保证在 (项目名称)施工期间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进场。 2、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及时到位进场,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3、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补充通知 1、本招标项目(工程)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14其他资料的“中标人设立分支机构承诺书”,此页可不填。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本工程闽侯市政招2014038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通知执行。
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