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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营融线(峡漳线—占前路)道路工程(施工) 招投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013-1号 质疑时限:2014年5月14日17:00前 答疑媒介: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中P26,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3项中第1点内容更改如下: 1、项目经理 1 人,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等级: 二级及以上(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临时建造师需已完成延续注册),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招标文件中P40,第11.5款“承包人的工期延误”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更改为: 合同价的10% 。 二、答疑 1、城建专业是否符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答:不符合。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 |